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最新公告,規定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免稅商品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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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增值稅!稅務總局宣佈!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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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宣佈!2020年起,這41種情形都不用交增值稅了
稅收優惠不斷推陳出新,對於增值稅而言,有很多免稅和不徵稅的情形,具體有哪些情形,我們來給大家彙總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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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暫行條例》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免徵增值稅,具體如下:
個人適用增值稅起徵點的相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限額內免徵增值稅的優惠,具體情況請看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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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徵稅
哪些情形不徵收增值稅?秒懂君歸納總結了17種不徵稅情形,以供大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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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減徵、加計抵減、即徵即退
增值稅優惠政策不光有免徵情形,還有直接減徵、加計抵減、即徵即退等形式的優惠政策,下面秒懂君就分別給大家說一說。
一、直接減徵
是指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符合國際政策規定的,在銷售時對其計算的應納稅額,直接給與減徵。
二、加計抵減
三、即徵即退
根據規定,對於按照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且符合規定的,由稅務機關在徵收稅款時,按規定全額或部分予以退還。主要有全額退稅、限額退稅、超稅負退稅以及按比例退稅四種方式,具體我們準備了一張思維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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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自然人,這五項經營業務為何免徵增值稅?
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徵增值稅。
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三十五條,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範圍,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個人轉讓股權
自然人轉讓股權,不管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免徵增值稅。
參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
1.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委託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2.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
4.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
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個人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
自然人一次性收取不動產租金,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個人銷售自產自銷農產品
自然人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個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
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參考:
3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解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在線訪談:
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則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於按次納稅的起徵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徵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徵稅。對於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