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匯有活:稅務總局解答相關問題,證明靈活用工市場大有可為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765號建議的答覆》(以下寫作《答覆》),對於支持平臺經濟的幾個熱點話題,一一做出了明確的答覆。工匯有活注意到,對於社會比較關注的靈活用工問題,也給出瞭解答。


工匯有活:稅務總局解答相關問題,證明靈活用工市場大有可為

提問:“靈活用工人員從平臺獲取的收入能否作為經營所得?”

《答覆》:

靈活用工人員從平臺獲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勞務報酬所得和經營所得兩大類。

靈活用工人員註冊成立個體工商戶、或者雖未註冊但在平臺從事生產、經營性質活動的,其取得的收入屬於“經營所得”應稅項目,“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經營所得稅率表,按年計稅。

解讀:

靈活用工人員的收入可以被作為經營所得,並按照經營所得的稅率繳納稅款:

第一種:個人成立個體工商戶。

第二種:在平臺從事生產、經營性質活動。

注意,靈活用工人員取得的收入是否作為經營所得計稅,要根據納稅人在平臺提供勞務或從事經營的經濟實質進行判定,而不是簡單地看個人勞動所依託的展示平臺,否則容易導致從事相同性質勞動的個人稅負不同,不符合稅收公平原則。

工匯有活:稅務總局解答相關問題,證明靈活用工市場大有可為

在疫情籠罩的2020年,靈活用工成為一種重要用工方式。相關報告顯示,2016-2019年國內靈活用工行業發展迅速,4年間市場規模上漲3000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達41%。特別是在2020年,在疫情催化下,企業靈活用工需求上升,同時國務院多次發文明確支持靈活用工模式發展,由此靈活用工也迎來全新發展機遇。

作為國內較早專注靈活用工領域的企業,工匯有活通過搭建建築裝飾行業用工PaaS平臺,在行業內積累了豐富實操經驗,目前已經邁向全行業。不論是建築裝飾,還是現代服務,工匯有活的系統平臺都可以復現業務場景,實現業務流、現金流、發票流三流合一,合規安全。

而學界對於靈活用工充滿期待,有專家表示,“可能下一個階段,靈活用工這樣的方式,包括我們作為一個個人靈活就業的這樣一種方式,未來的這種市場可能非常大。”

工匯有活:稅務總局解答相關問題,證明靈活用工市場大有可為

隨著靈活用工的不斷髮展,相信會有更多類似工匯有活這樣的用工平臺湧現,為企業、靈活就業人群帶來更多價值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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