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三个坚持”推进案件线索移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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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门县审计局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始终坚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审计移送处理力度,规范移送处理程序,加强移送处理管理,两年来共移送案件线索41件,已立案处理33件,党纪政纪处分31人。

一是坚持公平正义。在审计业务工作中,坚持“发现一起移送一起”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做到依法依规审计,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时效性。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第一时间办理移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情干扰,通过增强时效性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全方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真正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坚决查处明知故犯的行为,激励和保护不谋私利的干部。(石门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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