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詐騙熱乾麵團購款的男子董某獲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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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武漢市所有小區實行了封閉式管理,居民多通過微信群團購的方式購買物資,本是在困難時期為大家提供生活便利的好辦法,一男子竟以此來行騙。記者從武漢市青山區檢察院獲悉,該院以犯詐騙罪對涉案男子董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近日,法院判處其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2月21日,武漢市某轄區陸續接到居民報警,報警人均稱自己在微信群裡團購熱乾麵時被詐騙。

接警後,轄區民警根據報警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付款截圖等信息,在網安部門的協助下,迅速核實了嫌疑人身份:董某,男,21歲,目前居住在該轄區某小區一民房內。當日晚7時許,民警佩戴好防護裝備趕赴該小區,將嫌疑人董某抓獲。

通過連夜訊問,董某如實交待了其作案動機和方式。董某稱,由於手頭拮据,自己的“花唄”還不上了,2月19日,他看到小區微信群裡有人發起熱乾麵團購,覺得可以用團購為幌子騙點錢還賬,隨即用一個非本人實名認證的微信號“曉曉”加入不同的小區群,聲稱自己是熱乾麵供應商,現推出32元一份的熱乾麵團購,需要的居民可以加入他建的群,掃他的支付寶收款碼轉賬預付貨款,並備註姓名、聯繫方式,他會在團購到達一定人數後統一發貨。

隨著付款的人越來越多,有人陸續開始追問發貨時間,但董某以忙為藉口稱有些消息回覆不及時,請大家諒解。直到2月20日下午,有居民在群裡質問到底何時能送貨,“曉曉”一直未回覆,晚上又有群友發現“對方賬號異常,無法添加朋友”,大家這才意識到可能被騙,繼而報警。

武漢市青山區檢察院獲悉該案信息後,於2月24日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固定和完善證據。

“只有嫌疑人的供述不足以定罪,還應該有相應的客觀證據”,承辦檢察官解釋,雖然董某承認了犯罪事實,但是客觀證據並不夠確實充分,嫌疑人的主觀故意並未得到印證。此外,詐騙金額也需要準確認定——19號到20號之間,董某支付寶百餘筆進賬共計5472元,是否每一筆都跟這個案子相關?

針對上述問題,檢察官引導辦案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董某從19日建“團購”群開始,多次用手機在網絡上搜索“詐騙的立案標準”“疫情期間詐騙怎麼判”“詐騙5000元能判多少年”等內容。結合嫌疑人花唄的欠款記錄,董某犯罪的主觀故意被充分印證。而檢察官對董某的支付寶賬單仔細核對後發現,進賬金額均為32的倍數,以此排除和本案不相關交易的存在。

據悉,案發後董某家屬已代其退賠全部被害人損失。

3月2日,青山區檢察院以董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董某因犯詐騙罪,被青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檢察官提醒,居民對微信群內發佈的團購和收費信息應及時核實,及時保存好交易過程中的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等證據。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和詐騙情況,要及時報警。

文字:汪光吉 呂似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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