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執勤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各行各業的人,不過,要是遇到自己本單位的同事,不打招呼,反而閃爍其詞,這就有些奇怪了。這不,綏化市交警支隊的交警最近就遇到了這樣一位“同事”。
4月27日下午3點多,綏化市交警支隊北林大隊的交警在長江路檢查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黑M73K83的白色吉普車非法安裝警報器,執勤交警立即將車輛攔截下來。
執勤交警發現,駕駛車輛的是一名女駕駛員,證件沒有任何問題,不過車內的物品卻引起了他們的懷疑。
綏化市交警支隊北林大隊宣教中隊 民警 楊健
檢查車輛的時候,發現裡面有警用的“警服、警帽”。
在車的前面,還放置了一張寫有綏化市交警支隊的“通行證”,坐在副駕駛上的男子身穿“警褲”,眼看被自己的“同行”查獲了,男子的心情有點兒激動。
綏化市交警支隊北林大隊宣教中隊 民警 楊健
他在現場說是我們單位事故處理中心的一名輔警。
- 民警:你什麼部門的?你是哪個部門的?
- 男子:你管我哪個部門的。
- 民警:你車上為什麼有警用裝備?我們可以現在查你。
為了驗證男子的真實身份,執勤交警將他帶回大隊調查。
- 民警:交警設備是誰的?請你配合我們工作。
- 男子:行,我配合你工作,我現在打電話行嗎?
- 民警:你打電話跟我們沒關係,我現在問你,這個警用裝備是誰的?是不是你的?
- 男子:不是我的,是我親戚的。
還沒等到交警隊,這名男子就承認了車內的“通行證、警服、警號、警銜、警帽”都是在網上購買的。
綏化市交警支隊北林大隊宣教中隊 民警 楊健
冒充我們單位輔警參加志願者活動,和志願者一起執勤。
隨後,男子被移交到了綏化市北林分局巡防大隊。男子交代自己姓宋,民警在他的家中又搜出了“制式警服、手銬、執法記錄儀、警號、肩章”等警用物品。並查出他從2016年到2019年期間,多次從網絡上購買警用物品,並身穿警服冒充綏化市交警支隊輔警參與卡口執勤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規定,警方對違法行為人宋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對他非法改裝車輛,處以2000元的罰款,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