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奔波六百多公里 異地成功扣押涉案車輛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 記者 張定有 魏廣寶 通訊員 雷陽


桐柏法院:奔波六百多公里 異地成功扣押涉案車輛


“很高興能扣到車,我的案件有了進展。你們來回奔波了六百多公里,辛苦了!”申請執行人對桐柏法院執行員鄭偉說道。

2017年9月,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被告祝某、喬某被判償還原告曾某借款本金115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二人均未履行生效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曾某隨即向桐柏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執行員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的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進行查詢,未發現足額可供執行財產,僅查詢到被執行人喬某名下有一輛本田牌轎車,尚有銀行貸款未結清,且該車於2013年5月在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有抵押信息。於是,執行員一邊著手調查該車抵押借款金額及借款是否結清等情況,一邊前往看守所向另一被執行人祝某調查其名下車輛的情況。祝某表示車已外借給朋友,已記不清朋友名字。面對種種難題,該案一時無法推進。執行員鄭偉一方面向申請執行人釋明,如發現可執行財產立即向法院反饋,法院將依法推進本案執行,另一方面及時啟動執行聯動機制,藉助交警部門職權優勢,對涉案車輛發起布控措施。

11月4日,桐柏法院執行局收到鄭州警方提供關於本田車輛的消息後,立即組織行動組,前往鄭州市強制執行。在核對車輛信息後,確認該車就是喬某名下的本田轎車。車輛使用人稱車是借用谷某的,執行員找到谷某後瞭解到,該車是谷某將自己的車借給朋友孫某,車被朋友賣掉,朋友又將該本田車抵給谷某。執行員耐心向谷某釋明法院正在強制執行,如妨礙法院執行,將承擔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其與朋友孫某的糾紛應另尋法律途徑解決。釋法說理後,谷某配合法院扣押車輛工作,清理車上的個人物品,交還車輛。

目前,執行車輛被安全扣押至桐柏法院,正依法啟動司法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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