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众筹看病,存在即合理OR过度消费爱心?

德云社演员看病众筹事件已经过去半月有余,对于看病众筹这件事情也是众说纷纭,这种模式有的人很推崇,有的人却对其充满怀疑态度,为何两种看法差距会如此大呢?其实判断一件事情好坏,最主要的是看其目的好坏,就这一点而言,众筹看病确实帮助了很多患者,让他们不会因为没钱而被迫放弃治疗。

黑格尔有一句哲学名言“存在即合理”,但这句话的含义并不是很多人所理解的字面意思,而是指 "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存在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找到其存在的理由”。众筹看病同样如此,既然能够存在而且还被很多人使用和接受,必然有其存在理由。

也谈众筹看病,存在即合理OR过度消费爱心?

众筹平台需求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保险,保险中最重要的就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且以前者为主。如果非要说两者的区别,那么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门槛低的特点,商业医疗保险具有自愿性、门槛高、赔付金额高的特点,两者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只有同时具备两种保险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健康。社会医疗保险分为医保报销部分和自费部分,而商业医疗保险针对的就是自费部分。但是或受制于观念问题,或受制于经济条件,很多人并没有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当因大病住院时,才发现部分药物、检查治疗项目并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以往很多病人只能被迫放弃治疗。而各种众筹看病平台实际上主要迎合的就是这部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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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看病

因为在医院工作的关系,经常可以看到身边很多人转发的众筹看病链接,如果认真观察可以发现需要众筹看病的人中以三类人最为常见即学生、在家务农者、农民工。当然笔者如此说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一方面自己看到链接一般都会捐款略尽绵薄之力;另一方面,因为自己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所以更能感受到身边很多家庭因病致贫乃至放弃治疗的那种绝望。

所以对于众筹看病这种模式,笔者非常认同,毕竟让所有人都购买商业保险起码在现阶段是一件不太现实的事情。但众筹看病模式好并不代表着就可以滥用,否则就是在过度消费帮助者的爱心。

如何加强对众筹者资质的审核呢?正如民政部所言“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因此更多地只能依靠平台的自律行为。平台应该严加把关,既要评估疾病严重程度及花费,也要对众筹对象的资产、收入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笔者认为有车有房并不是不能发起众筹的理由,但作为平台有责任有义务将这些信息进行公示,作为捐助者完全有权利知道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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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OR诈捐

笔者认为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平台审核不严格现在已经出现了“诈捐”行为甚至形成了“诈捐”产业链。类似的事件如果再发生几次,不仅会给平台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寒了捐助者的心,长此下去并不利于该模式的发展。红十字会事件就是前车之鉴。相信现在很多人都能感受到审核不严格带来的后果,众筹看病链接泛滥,让人很难分辨真假,扪心自问现在笔者在打开众筹链接捐助之前都会再三衡量。毕竟每个人的经济能力和爱心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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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还是不捐?

众筹看病针对的是大病重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发展壮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维护,切莫因为滥用、监管不到位等行为导致其夭折,那将会是整个社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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