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斌:兩袖清風 一心為民

新華社太原5月3日電(記者孫亮全)30多年紮根司法行政基層一線,時刻把百姓安危冷暖放在心頭,永遠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卻從不向組織提個人要求。李培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以突出的業績和無私的奉獻,生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和一名司法行政幹警的時代風采。

李培斌,漢族,1965年9月出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1月入黨。曾擔任山西省陽高縣龍泉鎮司法所所長、陽高縣信訪服務中心主任。2015年10月15日,因連續工作,勞累過度,突發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年僅50歲。

李培斌生前曾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模範司法所長、“全國人民調解能手”,並當選黨的十八大代表。他逝世後,中組部追授李培斌為“全國優秀共產黨員”;中宣部追授李培斌“時代楷模”榮譽稱號;中央政法委下發了《關於學習宣傳李培斌同志先進事蹟的通知》;司法部追授李培斌“司法行政系統一級英模”榮譽稱號,並作出向李培斌學習的決定。

李培斌30多年如一日,紮根基層、埋頭苦幹,直至因公殉職。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用真情和汗水認真做好服務百姓的“小事”,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30多年來,他先後成功調解矛盾糾紛數千起,制止群體性事件上百起,教育60多名刑釋解教人員迷途知返,挽救了50多個瀕臨破裂的家庭,被當地群眾親切地稱為“李司法”。

李培斌對調解工作十分上心,對群眾利益十分關心,對自己的地位、利益卻看得很淡,從未向組織提過個人要求,坦坦蕩蕩做人,乾乾淨淨做事,始終保持一身正氣、清正廉潔。

李培斌去世後,4箱證書、3間平房和一摞票據——這是他留給妻子和孩子的所有“家當”。

30多年來,李培斌獲得的證書裝滿了整整4個紙箱:陽高縣首屆道德模範、大同市首屆道德模範、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模範司法所長……數十項榮譽,記載著李培斌的默默奉獻,以及幹部群眾、各級領導部門對他的認可和褒揚。

那些年,李培斌至少搬了8次家。李培斌在鄉下工作時,租住村裡的小窯洞。調任龍泉鎮工作後,租住小平房。直到2012年,李培斌一家才在縣城外3公里遠的郊區蓋起3間小平房。

李培斌去世後,家人和同事整理出厚厚一摞票據,有北京的、太原的、本縣的;有油票、車票、住宿票,最早的有2007年的,都是他多年為工作墊付卻一直沒有報銷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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