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人,先別急著買房,今後租房也能上學和提取公積金!

近日,市政府印發《關於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有很多的創新之處:

1、按照年度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總建築面積的20%建設人才公寓。各開發區、園區在企業、人才聚集區域,採取管委會統一建設或通過購買、租賃商品房和存量房轉化等方式籌集人才公寓。到2020年,長安區、新華區、橋西區、裕華區和每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都要建有人才公寓。

2、試點房企自持住房用於租賃,在市內就業密集區域或工業園區、產業園集中區域、選定若干符合住房租賃市場需求的住宅用地項目,在土地出讓時直接明確為“租賃住房用地”,所建房屋由房企全自持,用於長期租賃。企業自持房屋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持有年限與土地年限應相一致。

3、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統籌規劃,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大中型企業在總用地面積7%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內,在不變更土地性質、供應方式及權屬關係的前提下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力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為宿舍型或單元型,建成後屬於單位產權,嚴格禁止向個人和社會銷售,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辦理個人分戶產權。

4、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在同一區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安排入學。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家庭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以及石家莊關於非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持在租住地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辦理其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5、對租賃住房家庭憑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公積金提取的,應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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