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一份福建民国地契上加盖年号的看法

谈谈一份福建民国地契上加盖年号的看法

这是一份清光绪年间福建永泰县民间土地买卖过户的契约,俗称“地契”。它是由一张“私契”上粘贴着三张民国政府的“验契单”构成一份完整的“四联契”。对于当时的老百姓而言,通过买卖土地获得的所有权在改朝换代时,必须获得新政府的认可,给自己的土地验明正身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对于永泰县業主刘開仁来说,要想新政府认可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就必须持有前清光绪年间购买同乡黄實興田的契约前往当地政府进行申报验契。

谈谈一份福建民国地契上加盖年号的看法

这份契约有趣之处就在于其中两张的验契单上。一张是中华民国闽都督府的验契单,在落款“黄帝纪元”的年号上加盖“中华民国”。由于刚刚推翻满清政府的统治,社会上各党派林立,所持政见不同,因此也出现了诸如“黄帝纪元”,“孔子纪年”,“大汉”,“辛亥”等许多不同的年号。这些年号频繁的出现在当时的报刊以及各党派社团的宣传单,收据上。而这其中尤以“黄帝纪元“这个年号的认可度较高,多被各省地方政府用于公文上的纪年使用。后来由于民国政府的成立,主张接受新思想与国际接轨,绝不能再用老黄历,于是同时采用民国纪年和公元纪年两种模式。因此在满清过渡到民国成立这个短暂时期里,以“黄帝纪元”为代表的这这些年号,犹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虽说短暂,但也在中国的近代史上烙上了自己的印记。而在“皇帝纪元”年号上加盖“中华民国”,这正好符合了“黄帝纪年”存在的时间很短,来不及印制新的契单,于是不得已采用加盖“中华民国”作为临时举措。

谈谈一份福建民国地契上加盖年号的看法

而另外一张验契单是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在落款“洪憲”年号上加盖“民国”年号。“洪憲”这个年号是袁世凯复辟称帝创建中华帝国所采用的,1916年为“洪憲元年”。由于受到举国唾骂,袁世凯不得不于3月22号取消帝制,总共才当了83天的皇帝,“洪憲”这个年号也随之寿终正寝了,不过它也着实在中国近代史上刷了一把自己的存在感。而在“洪憲”这个年号上加盖“民国”,也是由于它存在的时间很短,采用临时加盖,废纸重新利用的考虑吧。而与上一张验契单不同的是,这张“洪憲”验契单的格式,所采用的原本就是民国政府颁布的验契单格式。 因此直接在年号上加盖民国即可。这里再多说一句,在1916年,也就是民国五年时,因为袁世凯要称帝,各省地区由于时间仓促,没办法立刻印制带“洪憲”年号的验契单,于是也是采用在“民国”年号上临时加盖“洪憲”年号来使用。

谈谈一份福建民国地契上加盖年号的看法

在一份地契上同时出现两种稀少年号加盖的验契是很少见的。因此它的存在也见证了民国早期那两段不同寻常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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