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文史不分家”?兩者側重點又是什麼?

小生奕軒


不分家是指二者聯繫緊密,不能分割,而不是完全可以當作一回事。文學側重於表達思想,史學側重於記錄事實。

古代史官寫史書往往有高超的文筆,二十四史都是紀傳體。給一個人立傳也是一種創作,需要兼顧敘述的流暢和文字的嚴謹。否則如果跟流水賬一樣,看書的人就失去了興趣。

至於文學,在讀古詩,散文,小說時,如果對作者的歷史背景沒有了解,對很多歷史典故不熟悉,閱讀過程中會難以理解文字細節裡的一些暗喻,更主要的是無法根據時代特徵領會文學作品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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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不能分家,所以說不分家。

從文必知史,治史必用文,這兩者本就是不可侵害的。

有人寫史寫得亂七八糟,不堪卒讀,那是因為不識文,缺乏基本的文字表現技巧。有人寫詩作文輕飄飄的,那是因為不知史,缺乏文化厚重感。

古代治史,按春秋筆法,具體的事,該怎麼寫就怎麼寫,不可變通。比如春秋時齊國大夫崔杼殺了齊莊公,擁立齊景公,太史記錄此事,寫“某年月日,崔杼弒齊君”。根據春秋筆法,上殺下稱殺或斬,順殺逆稱誅,下犯上則稱弒,所有臣殺君、子殺父,都叫弒。可是崔杼勢大,要改春秋筆法,不讓太史這樣,太史不從,把太史殺了,讓太史的大兒子接著寫,可寫的依然是“崔杼弒齊君”,他又把太史的大兒子殺了,讓太史的二兒子接著寫,太史的二子仍然寫“崔杼弒齊君”,崔杼也許是釘得手軟了,歷史就這樣寫成。南史公聽得崔杼不讓太史一家按春秋筆法寫史,已殺兩人,拿起筆和竹簡就趕往朝堂,說“太史一家殺完了,還有我南史家,不信寫不成史。”

中國歷史從春秋筆法紀年記事,到司馬遷改由本傳記寫史,都有一定章法,是需要文字功底的,《史記》被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文學價值不弱於史學價值。即便酈道元作《水經注》,也因其言辭之優美,才顯山河之壯麗。文是一切客觀事物之載體,無文則無文明,誰能把它與史侵害開來?

而為文之道,在於知史,知史則能熔古今思想於一爐,義理圓通,發人深省。那些無史之文,本無靈魂,不過是些插科打渾,編一段故事,博人一笑。不知史則無唐宋八大家,不知史則無唐宋詩篇,吟風弄月,春悲秋愁,終難撐大局。

如今網絡文學氾濫,網絡小說氾濫,終不成氣候,全因其憑空臆造,沒有厚重感,讀了不長知識,不過是看別人編的天花亂墜的故事,和過去那些動輒幾千萬讀者的小說作品比較起來不是一個檔次。不是現代人文采不行,而是歷史文化含量太少,幾乎沒有人類的元素。

不知文寫不出好歷史,不知史讀不懂好文字,因此兩者密不可分,文史文史,無史則無文,無文必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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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文史不分家?因為文以史而詳,史以文而生,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依賴,方能共榮。

文史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派系,但卻一如血肉相連的共同體。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文與史是以不同的形式把社會精神面貌,人的思想感情,作了詳實的記載和敘述。所以說,文史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共同體。

一,文學的屬性和種類。

文學是以語言的形式,反映社會精神面貌,人的思想感情的一種藝術載體。其種類有:詩歌、小說、散文、劇本、童話、寓言故事等。

文學在創作的過程中,對現實和歷史即可以誇張擴大,也可以濃縮截取,皆因詩人或作家的思想感情和階級立場所決定。

文學的現實作用,是以有文采,有神韻的語言形式,藝術性地再現現實生活以及相關聯的歷史人物和事件,是讀者從中受到教育、感化和悟徹。

文學作品在反映現實生活的同時,或多或少地都會有歷史的痕跡,或受歷史的影響,因為遠古的詩人、作家在歷史的塵煙中忽隱忽顯,一直影響著繼往而來的後輩。


二,歷史的屬性和種類。

“歷”是經歷,“史”是過去的事情,也就是人類經歷過的事情,在時間的過程中,也就變成了歷史。

歷史按概念分史實和史論兩大類。史實以事件本身類型可分為: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歷史文獻、物品、遺蹟等,它詳實地記錄和見證了歷史事實;史論則是對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論述。

歷史是以語言文字的形式所記述的,而語言的演變,本身就是一部歷史。史學家如果沒有一定的文化底蘊,是不可能寫好一部史書的。

三,是文學,賦予了史學更加蒼茫的厚重感。

文學和史學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兩者又著緊密相連,文學可以為史學提供史料與觀念,史學成果可以作為文學的素材。文學和史學在語言、思維、借鑑上相互影響,相互引證,相互作用,文以史而彰顯其魅力,史以文而增加其厚重感。如司馬遷的《史記》,史有“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之稱,蓋因其文采之飛揚之故。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歷史的書寫者。歷史記錄了他們生產生活的過程,文學書寫了他們在生產生活中的快樂與憂傷。

“知人論世,顧及背景”,全面詮釋了文史不分家的內涵。文學家不知史,不能發揚其傳統;史學家不修文,則無從書寫歷史,這是兩者相互影響的必然結果,是很難分割的一種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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