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鳳對秦可卿是真好還是假客套?

用戶1645694671691


仔細閱讀《紅樓夢》可以發現,王熙鳳把秦可卿是當做知己、好朋友來真心交往的。

王熙鳳在賈府中容貌出眾,才幹超群,瞧不上身邊的人,但是對秦可卿確是真心的。論出身,秦可卿算不得顯赫,只是一個小官宦家的女兒,而且還不是嫡傳的,只是秦業抱養的一個苦命的女孩,實在與王熙鳳的家庭的顯赫不在一個檔次。就是這樣一個身世卑微的女人,卻贏的了賈府上上下下的一片掌聲,上至賈母、王夫人,下至大大小小的丫鬟婆子,沒有不說她好的。可以說,秦可卿的人緣在賈府中無人能及。王熙鳳真心交往秦可卿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幾方面。

1、秦可卿相貌俊俏,行事乖巧,不得罪人,這樣的人品行事,王熙鳳沒有理由不喜歡。

2、賈母非常疼愛秦可卿,把她當做孫媳婦中最得意之人,王熙鳳要討老祖宗歡心,自然也要和秦可卿深交才行。

3、秦可卿是東府裡的長孫媳婦,王熙鳳要與東府裡的人搞好關係,必須和秦可卿成為好朋友才行。另外,東府與西府分屬兩家,經濟上相對獨立,沒有利益上的衝突,這也是維持好兩人關係的基礎。

4、秦可卿見識過人,值得王熙鳳信賴。秦可卿臨終曾託夢給王熙鳳,說了一番頗有見地的話,讓她肅然起敬。秦氏說,月滿則虧,水滿則溢,登高必跌重。她預見賈府必有衰敗的一天,讓王熙鳳及早未雨綢繆,籌劃一下將來的打算,可見兩個人彼此相互信任。

對於王熙鳳和秦可卿友誼的建立,在《紅樓夢》中,雖然我們看不到曹雪芹的直接描寫,然而讀來細細體會,總是讓人覺得有情有理,這正是曹雪芹的妙筆之處,也是《紅樓夢》的永恆之處。



紅樓夢裡王熙鳳與秦可卿關係最厚,情意自然非同一般,雖然輩份關係但是並未妨礙她們的友誼。首先王熙鳳與秦可卿都是奶奶級別人物,身份相同,而且秦可卿人緣好,深得賈府的人讚賞,無論是說話做事還是為人品德,都屬於知書達理,寬厚賢淑之人,這樣的人品自然深得王熙鳳連好,從個人感情來說,秦可卿也是個爭強好勝的年輕人,性格與王熙鳳類似。通過這兩層關係上來說,她們的關係可能會成為全天候夥伴的!

王熙鳳為人刻薄,對待下人更是狠心,下人皆不待見,也是敬而遠之。王熙鳳深知眾怒不可犯,也為了讓賈府人看看自己也有個真心朋友,出於對秦可卿好,是有些私心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就客套來說,無論真假,都是她們的選擇,我看她們的關係情同姐妹,有啥事都能互相理解,幫助的。這幫助其實也是從身份上互相認同,給與關照罷了!




厚德載物健行天下


王熙鳳對秦可卿是真好 還是假客套?

《紅樓夢》第七回:鳳姐去寧府赴家宴,初次見到秦可卿的兒子秦鍾,“便探身一把攜了這孩子的手,就命他身旁坐了,慢慢地問他幾歲了,讀什麼書,弟兄幾個,學名喚什麼。”鳳姐的丫鬟媳婦們見鳳姐初見秦鍾,並未備禮,忙去告訴平兒。“平兒知道鳳姐與秦氏厚密 ,雖是小後生家,宜不可太儉,遂自作主意,拿了一匹尺頭、兩個‘狀元及第’的小金錁子,交付與來人送過去‘’。

王熙鳳見到秦可卿的兒子秦鐘錶現的很親熱,而且她的陪房丫頭、心腹助手-平兒 ,揣摩主子的意思自作主意就送去貴重禮物,平兒作為王熙鳳的心腹助手,肯定知道王熙鳳和秦可卿平時關係很好,才會這麼做。

第十一回。寧府慶壽辰排家宴,鳳姐去寧府未見秦氏,尤氏告訴她秦氏病了,“鳳姐道:‘我說她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這樣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掙扎著上來。’尤氏道:‘你是初三日在這裡見她的,她強扎掙了半天,也是你們孃兒兩個好的上頭,她才戀戀的捨不得去。’鳳姐兒聽了,眼圈兒紅了半天。之後,鳳姐去看秦氏,勸慰了一番,又低低說了許多衷腸話兒。尤氏打發人來請,秦氏道“閒了的時候,還求嬸子常過來瞧瞧我,咱們娘兒們坐坐,多說幾遭話兒。”鳳姐聽了不覺得又眼圈兒一紅。此後,鳳姐兒不時來看秦氏 。

尤氏告訴王熙鳳秦可卿初三就病了,是因為與王熙鳳關係好,才強撐著病體不捨得離開,王熙鳳眼圈紅了。見到秦可卿,安慰了一番,秦可卿讓她多來看看她,王熙鳳聽了眼圈又紅了。可見,王熙鳳是真情流露。

第十三回。話說鳳姐兒自賈璉送黛玉往揚州去後,心中實在無趣。這日夜間已交三鼓。平兒已睡熟,鳳姐方覺星眼微矇,恍惚只見秦氏來託夢:告訴她:‘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否極泰來,‘樹倒猴孫散 ’,讓她趁今日富貴,將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皆出自此處,將家塾亦設於此。合同族中長幼,定了則例,日後按房掌管一年的地畝、錢糧、祭祀、供給之事。如此周流,有無爭競,亦不有典賣諸弊。日後也有個退路。臨別又贈她兩句話:

‘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

這裡可以看出王熙鳳和秦可卿雖然是嬸子和侄媳婦的關係,但是一個是榮國府的當家少奶奶、大管家,一個是寧國府的當家少奶奶、大管家,身份、地位相似,同樣都管理大家族的事物,所以就會有許多共同語言,一起聊管理經驗,一起聊人際關係……,惜惜相惜,互相欣賞。而且各管各府的事,她們也不存在利益衝突。所以,王熙鳳對秦可卿是真的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