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養女的鮑毓明,和他背後的合謀者們

性侵養女的鮑毓明,和他背後的合謀者們

性侵養女的鮑毓明,和他背後的合謀者們

作者 | 嘉年華

原創首發 | 益週刊(ID:NPO2020)


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給社會投下一枚深水炸彈。

撕開的,並不只是鮑毓明有多邪惡。


性侵養女的鮑毓明,和他背後的合謀者們

非法送養鏈條,被推入險境的孩子們


2015年,鮑毓明見到了李星星。

據李星星母親回憶,那年4月,她通過網友牽線認識了鮑毓明,律師、名校畢業生等身份編織的光環,讓她很快對對方產生信任,“確實就像個爸爸”。種種原因下,她決定將未滿十四歲的女兒交給對方教養。

在鮑毓明口中,事件又呈現出另一番面貌:李星星的母親在看到他發佈的收養孩子的帖子後,主動和他取得聯繫。

“我和她媽說覺得這麼大了不好相處,她媽說那你就有空帶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試試能不能相處”。


無論真相如何,鮑毓明實際上都不符合對李星星的收養條件。

《收養法》第四條規定,在三種情況下,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被收養,即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另外,《收養法》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而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鮑毓明只比李星星大二十九歲。

非法送養,是一個反覆被提上議程,卻始終沒能禁絕的灰色地帶。

根據中國日報,1992年到2005年間,僅重慶一個地區的家庭私自收養兒童數量就有近19800例,同時期,該地區的合法收養數量只有5100人。那是網絡還沒有如此普及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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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公安部破獲一起全國特大網絡販嬰案,涉案網站“圓夢之家”浮出水面。

這個成立於2007年的網站,以向有收養需求和送養需求的人提供交流平臺為名,行販賣嬰兒之實,形成一套完備的產業鏈,尋找孕婦、高價購買出生證明、牽線搭橋,甚至還能通過審查不嚴的福利院,協助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

時隔六年,李星星的悲劇衝入公眾和媒體視野,這條龐大灰色鏈條才再次得到重視。

自稱以孤兒救助為主旨的“孤兒網”,在其付費會員板塊“孤兒助養”內,赫然充斥大量棄養、有償送養、有償求購信息。類似的信息,亦出現於媽媽網、寶寶樹、媽媽幫、媽媽社區、寶寶知道等母嬰網站APP,以及天涯、知乎、豆瓣等社交網站中。

水面之下,還藏著多少相關的交流群、論壇,無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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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送養的圈子內,有一套成熟的網絡暗語,"S”代表領養,"L”代表販賣,“補+”則是明確的價碼,這筆交易款,則被冠以溫情的“營養費”、“辛苦費”之稱。根據媒體報道,收養者們需要支出的費用少則兩三萬,多則數十萬。

沒有經過資質審核的收養者,以及他們付出的高昂費用,為不當對待埋下伏筆。

自稱遭受性侵、人身限制與暴力對待的李星星,只是這個龐大群體的縮影。在她身後,是無數已經,或正在被推入險境,又無法被看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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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缺失,被扭曲的“知識”


被鮑毓明“收養”,讓李星星的人生迎來意外。

2015年12月30日晚,鮑毓明為“養女”李星星訂好到天津的車票,第二天下午,他在停車場給李星星發去QQ消息,說自己已經到達。

那是新年前的最後一個晚上,近200斤的鮑毓明抱住只有70多斤的小女孩,實施了侵犯。李星星說,因為疼痛,她一整夜沒有入睡。

按照其說法,直到因為下體疼痛上網查詢,李星星才從一位醫生那知道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

“你被強暴了。”

中國作為世界上青少年人口最多國家之一,性教育普及狀況卻並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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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對高發的兒童性侵案而成立的公益組織“女童保護”,就試圖通過更科學的性教育,普及提高兒童防範意識。

據女童保護髮起人孫雪梅回憶,曾經有一位小學女生直到聽完課後,才意識到自己遭遇了性侵。由於及時告知家長,性侵者最終被警方抓獲。

還有學生在課後反饋,校內一位老師經常對他們施行猥褻行為,“女童保護”因此與學校交涉,將該教師調離崗位。

但一個公益組織的力量,在龐大的需求面前,顯得杯水車薪。

“女童保護”曾對全國31個省份的9151位家長開展問卷調查,結果不容樂觀。

近七成家長從未對孩子進行過系統的防性侵教育,假如孩子遭遇性侵害,過半家長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從孩子言行中識別,還有近三成的家長,認為性侵害的危險只可能發生在女童身上,男童沒有危險。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8年公佈的《中國初級中學性教育實施狀況報告》,則揭露出我國性教育存在的觀念規避和形式主義。

截至2018 年,國內唯一開設性教育教師職前教育項目的高校僅有成都大學一所,從事性教育的師資力量匱乏,性教育課程被納入心理、生物和德育等學科教學中,並未被單獨作為一門學科看待。

在已經開設的相關課程中,學校性教育較多關注青春期生理發育、HIV/AIDS和性傳播感染、友誼和人際關係主題。但對暴力、性權利、性和性別多元、社會情感技能、大眾媒介與性、避孕和流產等敏感話題的關注卻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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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2019中國年輕人性現狀報告》,調查對象的性啟蒙途徑

與無力的性教育相對的,是巨大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數量。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檢察機關起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萬人,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決定起訴4151人,同比上升2.2%。

這些僅是冰山一角。

根據估算,由於受觀念影響,受害兒童、家長沒有報案,或由於缺乏證據,公安機關沒有立案等原因,兒童性侵案件只有大約1/7會進入司法程序。

缺乏防範知識的孩子們暴露在巨大的危險之中,卻無法及時覺察自己遭受的侵害。這種無知構築出的“純真”,給了別有用心者趁虛而入的機會。

李星星說,被侵犯以後鮑毓明開始向她展示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其中充滿父母和孩子之間的色情場面。通過這些兒童色情,鮑毓明向她灌輸著一套另類的觀念。

“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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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地帶,未成年人的性同意


2020年4月,隨著南風窗發佈《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一文,李星星與鮑毓明之間的糾葛被揭開。

對於李星星作出的性侵指控,鮑毓明一口否定,堅稱自己與這個年齡相差二十九歲的女孩之間是“戀愛關係”,曾約定過在李星星滿足法定年齡後就結婚。

鮑毓明的姐姐也向媒體表態,稱李星星及其母親已經到過鮑毓明老家,見過男方父母。

李星星承認她和母親見過鮑毓明的父母,但在她回憶裡,那是在被侵犯之後,她們母女去找對方討要說法。

“當我媽問這事兒時,他們說得很過分,那個奶奶說是因為那個壞蛋太開放了,那個爺爺說,我爸那個壞蛋(鮑毓明)他們從小就管不了,他們家全家都要聽壞蛋的。我都被這樣了,然後他們還問我要不要嫁給他。”

自從2019年10月9日,李星星再次報警,煙臺市芝罘區公安分局作出《立案告知書》以來,案件推進一直緩慢艱難。援助過李星星,並跟進本案長達半年的周桃律師認為,這一局面主要是由於“構成強姦案的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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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對外公佈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李星星與鮑毓明初次發生性關係時已滿十四周歲,在法律意義上具備性自主權,要構成強姦案,必須證明鮑毓明在實施侵害時,違背了她的個人意願。

這一點,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難題。除非有確切的目擊證人、監控、錄音、傷痕,否則只能依靠男方自認或更多的間接證據。

對於是否出於自願,李星星與鮑毓明各執一詞。

只有一件事毋庸置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這一刑法規定,在本案中並不適用。

相較更注重性教育的歐美國家,性教育不足的中國,法定性同意年齡反而明顯偏低。

未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美國,各州的性同意年齡都不低於16週歲,有的州甚至定為18週歲。《德國刑法典》第176條“對兒童的性濫用”規定了14歲的性同意年齡,但實際上有14歲、16歲和18歲共三個年齡界限,適用於不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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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時任董事長王振華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僅為9歲,未滿足法定性同意年齡

同時,對於特定關係人與未成年人之間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我國法律也有所滯後。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發文稱,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設濫用信任地位型強姦罪,“當雙方存在特定關係,未成年人對特殊職責人員有關性的同意在法律中應視為無效,只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特殊職責人員就應該以強姦罪論處。”

即使這條提議得到落實,也已經與李星星當前的困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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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之外,藏起來的陰影


再次立案,卻遲遲沒有結果,經歷著漫長等待的李星星對採訪她的記者說:

“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兒,現在我受傷害,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

根據《“女童保護”2018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顯示,2018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兒童超過750人。

在這些被公開報道的案例中,網友作案高達39起,佔比18.57%,成為僅此於熟人作案的第二大施害者群體。其中,有16起發生於網絡聊天平臺、社交視頻平臺等網絡平臺,不法分子誘騙兒童發送裸照、裸體視頻、進行裸聊、猥褻。

網絡性侵害這一更隱秘的威脅,正向孩子們展開爪牙。

2018年1月,通過網友“黑客凱文”提供的舉報消息,哈爾濱警方破獲一條兒童網絡色情產業鏈。涉案人員長期非法拍攝、售賣兒童色情視頻或圖片,以猥褻、侵害兒童牟利,甚至將與男童發生性關係明碼標價——每名男童每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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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會員制論壇、社交軟件群組、在線直播軟件、網絡遊戲社區,乃至專門的兒童色情網站論壇。侵害者們組織龐大,管理機制嚴密,又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為破獲該類案件增加了難度。

以打擊兒童性侵、兒童色情為主業的“黑客凱文”,平均每個月會收到數百條爆料信息,但不是每一條舉報都能得到回應。

“犯罪分子以游擊戰術見長,善打擦邊球,且不少涉及跨地域、跨境辦案,抓捕難度大。”

除了有組織的兒童色情黑產,網絡也為戀童癖們隔空實施侵害提供了便利。

2017年,有媒體記者潛入涉嫌兒童色情的qq群內,發現該群00後未成年人數量過半。在這些有準入門檻、隱蔽而分散的所謂“交友群”中,成年人堂而皇之以經濟利益為誘惑,尋找未成年人“出來玩玩”。

同時,部分主動混跡在這類群組中的未成年人,已經形成通過網絡色情賺取零花錢的習慣,“只要20塊錢,就可以提供裸聊,30塊錢,讓他做什麼就做什麼。”

除了社交網站、平臺,就連遊戲也無法倖免。面向少女兒童的網絡換裝遊戲小花仙,就曾被爆出淪為戀童癖的獵場,孩子們為了一套價值僅幾十元的虛擬服裝,在潛藏於遊戲中的戀童癖們引誘下,以分鐘計費,進行視頻裸聊。

而一旦接受了視頻裸聊,就是更深的噩夢的開始,施害者極可能以此為要挾,要求在線下發生關係。甚至有慣犯要求遭受侵害的女孩在遊戲內為他留言,從而吸引更多孩子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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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某遊戲內的戀童癖,通過遊戲虛擬貨幣吸引兒童

在這類侵害面前,家長的不當應對只能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

據“女童保護”對16152位家長的調查顯示,如果孩子被人教唆誘騙,給對方發送裸體照片、視頻,有2.32%的家長會選擇嚴厲責罵孩子,12.73%的家長選擇馬上註銷孩子的社交賬號。

註銷賬號,會在一定程度上銷燬證據,為後續報警及偵查工作增加困難。

而對孩子的責罵,除了讓受到過傷害的孩子們揹負上沉重的心理負擔外,於事無補。


據研究顯示,約一半性侵受害者會罹患創傷後應激障礙,與其他創傷性事件所造成的應激障礙不同,性侵受害者更普遍地產生被社會譴責感,或強烈的自責——通過歸咎自身的方式使遭受的侵害合理化。

這種合理化,會加重受害者精神與身體上所承受的痛苦。

已故作家林奕含,就曾借筆下角色”房思琪“之口道出這種複雜的心態:“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由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李星星會把鮑毓明當成“她最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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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2016年4月,林奕含公佈了自己在婚禮上的致辭。

她一身白衣,用平和的語氣說,“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一年後,這位小說處女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剛出版的作家,在住處上吊自殺。

即使選擇了原諒,她依然沒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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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嘗試自殺,想結束自己還未成年的生命。

第二天,被救下的她坐在派出所裡,陳述著自己這三年來的經歷。一個個詞彙,勾連成一場觸目驚心的噩夢。

“高燒”、“經期”、“掐我脖子”、“射在裡面了”。

兩個星期後,這次報警有了結果——由山東煙臺公安局芝罘分局給出的《撤案決定書》。不願接受的李星星再次報警被拒,隨後她被診斷出重度抑鬱症,創傷性應激障礙,陰道損傷發炎。


事件另一方,被指控性侵的鮑毓明後來回應:李星星是希望通過“假自殺”,“達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林奕含和李星星背後,還隱藏著無數沒被看見的孩子們。

有的孩子因為性知識的匱乏,遭受侵害而不自知;

有的孩子迫於家庭、社會壓力,在侵害發生以後不敢發聲;

還有的孩子,即使用盡全力發聲,依然沒能得到公正對待。

給未成年人正確的性知識,建立健全的相關法律和救助機制,在侵害發生以後及時發現、干預,儘可能減少他們心靈的創傷。這些,是每一個成年人的責任,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如果我們的社會做得不夠好,給犯罪者留下可以伸出黑手的漏洞,那麼,當侵害發生那一刻,這個整個社會,都是罪惡的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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