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澳外交官员称“密切关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回应

2020年4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以下为部分实录。

记者问:针对香港警方日前拘捕黎智英、李柱铭等14名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人员,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澳大利亚外长佩恩、英国外交部发言人等发声明称密切关注案件,香港拘捕民主派人士令人担忧,和平示威权利受到《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保护。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美英澳外交官员称“密切关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回应

耿爽答:对于香港特区警方依法采取的拘捕行动,个别西方政客说三道四,横加指责,甚至公然要求警方撤销控罪,这是对中国香港事务的粗暴干涉,是对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的严重践踏。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香港警方依法执法不容歪曲抹黑。我要再次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绝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插手干预,我们敦促有关方面切实尊重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停止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张目,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延伸阅读:

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等人,加拿大外长却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张目

4月19日,加拿大外长发表声明,就香港警方18日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铭等反中乱港分子指手画脚,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美英澳外交官员称“密切关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回应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和广泛自由。但反中乱港分子持续组织暴力违法抗争活动,严重损害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嫌犯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是特区政府在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权力,完全合理合法,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香港是法治社会,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加方无视事实,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张目,只会助纣为虐,损害香港的法治和稳定,这也不符合加自身利益。我们敦促加方恪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特区警方依法执法,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港警拘捕黎智英等人,梁振英:要他们的“洋后台”知道没免死金牌

香港警方18日下午通报称,警方当日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区诺轩等在内的14人,他们涉嫌与去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

香港警方介绍,此次被捕的12男2女,年龄介于24至81岁,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组织和参与在香港岛和九龙进行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其中5名被捕者也涉嫌在去年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被捕者已经或者将会被落案起诉相关的罪名,将于5月18日在东区法院应讯。

香港警方称,案件目前正由港岛总区刑事部跟进,警方的行动还在继续进行当中,不排除将有更多人被捕。

据香港媒体报道,这是香港警方2月28日后再度拘捕黎智英。上次被拘捕后不久,黎智英获准保释离开警署,将于5月5日应讯。

最高可被判囚5年

这是香港警方在两个月内采取的第二波拘捕行动。今年2月28日,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因涉嫌参与去年8月31日未经批准的集结,被警方拘捕及控以“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黎智英同时涉嫌于2017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刑事恐吓记者,被控刑事恐吓,案件将于5月5日提讯。

针对这次大拘捕,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林颖濠称,行动仍在进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根据《警队条例》,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强调,不会理会被捕者的身份及背景。18日,一些民众在得知黎智英被捕后到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外庆祝。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这次被捕者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囚5年;若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年。至于参与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罪,他表示相信罪名涉及《公安条例》第13条,罚则与第17条一样;一旦罪成,两罪最高可被判囚5年。

来源:综合环球网、北京晚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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