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巴林右旗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督查工作

2020年4月15日,为落实全旗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耀程、旗水利局副局长朝格吉乐图带领旗河长制办公室、旗检察院相关人员,对全旗各苏木镇街道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赤峰市巴林右旗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重点检查巴林右旗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巴林右旗重点河湖“清四乱”抽查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右河长办〔2020〕3号)文件中提出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各苏木镇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旗检察院同时下达检察建议书9份。

赤峰市巴林右旗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要求,沿河苏木镇党委、政府和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和管理营造舆论氛围。当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管辖范围内河湖的排查力度,要结合河湖管理保护“春季”专项行动,严禁河道内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禁止在河湖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对河湖附近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加强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各级河长要对负责的河段履职尽责,维护好“清四乱”取得的成果,旗河长制成员单位按工作要求强化督导检查,保护好河湖清洁卫生。

来源:赤峰市巴林右旗水利局

编辑:宋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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