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生前没留下遗嘱,他们的房屋儿女们•应该怎么办?

高梁上


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遗嘱,父母的财产是要按法定继承的,继承法上规定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解决的方法优先考虑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分割!


你身边的律师


父母双亡,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女儿们应该一起商量解决,血脉相连,应该相互理解,不要为了利益失去亲情,应该考理谁对父母照顾多一点,谁的利益多的,如果平时关系很好,都很理智,应该分父母的遗产没有问题。

当初我的父母走的时候,也没有遗嘱,我和姐姐我们俩姐妹,所有钱财平均分,父母的房屋现在还在那里,有时候心中不痛快,想起父母就回看看父母的遗像,跟他们说说话,也是一种心灵上的安慰。父母走了二十几年我们姐妹关系一直很好。奉劝所以失去父母的人。不要为了父母的财产断了亲情,亲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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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老人去世后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原则上,由法定继承人平分。

这里题主提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在城镇和乡下各一套,有三个儿女。意味着按照“平均”分配、每个儿女分得2/3套房子。这个在现实中处置起来可能会有些麻烦。

以下给出一些建议,供题主参考。其中,有两个假设前提:

  • 不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题主祖辈均早于题主父母过世。

  • 三个子女之间没有争议,或者没有出现对老人赡养不一的情况,满足平均分配的先决条件。

简单分配方式:每一套房子均分

最简单的分配方式,就是两套房子,分别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每个人在房产中占有1/3的份额。

因为题主父母有一套房子在乡下,这里提示一点:与儿女们的户口是否在同村无关。房子属于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弊端:就是房子未来谁也无法单独处置,而且房屋产权过于分散。

比较现实的分配方式

这里先说一下乡下的房子。

前面我们提到过,乡下的房子能否继承,与儿女们的户口无关。但是还有另外一条规定:

如果继承人是非同一村集体的农村户口,继承下来的房子,不能大修、重建,直到房屋无法继续使用,房子就没了,占用的宅基地要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从持续使用的角度,如果子女们有处于同村集体户口的成员,最好由TA来继承,这样的话可以一直占用着,丢不了。

那么,延伸出来的问题就是: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面临不能均分的可能。这是其一。其二,上面也提到过,一套房子,产权过于分散、有多个非夫妻关系的产权人,未来再处置(不管是买卖、赠与还是继承)都有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所以,这里给出的第二个建议是——财产均分。直白说就是:要房的不要钱,要钱的不要房。

我们举个例子:

乡下房子值100万,城镇房子值100万,每个子女应该分得66.7万。老大是农村户口,其他俩个子女是城镇户口。可以让老大继承乡下房子,再拿出33.3万给到其他两个子女。
其他两个子女中,愿意均分第二套房子,就登记两个人名字,这样起码能让房屋产权少一个产权人,相对集中一些;如果不愿意这样,协商好了,假设老二得房,再拿出33.3万。这样分配的结果就是:

  • 老大得到乡下房子。
  • 老二得到城镇房子。
  • 老三得到66.7万现金。

这种分配方式,遵循的原则是:让房屋的产权人相对集中,避免今后处置时发生争议的潜在风险。

变现后的处置方式

第三个建议,也相对比较简单——直接变现,然后子女们分钱。

有两个前提条件:

  • 第一,子女们都有房,老人留下来的房子,对于儿女们的居住条件不产生影响。

  • 第二,不过多的考虑对老人遗产的情感因素。不会因为“父母走了,把父母财产变卖”而心存芥蒂。

但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乡下房产的变现问题。

大家知道,宅基地房是不能出售的。所以,这套房子的变现,不能私下转让,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才行,而且买方只能是同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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