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近百億,董事長墜樓身亡!15個月後,這家破產企業涅槃新生

金盾系公司曾是紹興上虞當地重要的優勢產能民營企業,但2018年1月底,金盾的實際控制人周建燦突然墜樓身亡,他的自殺引爆了金盾系公司背後近百億鉅額債務問題。

就在相關企業面臨破產、債務重組等問題時,所有人都不會想到,僅僅15個月後,金盾系公司破產重整案竟得以成功處置。

11月4日,上虞區法院牽頭組織了一個研討會,專門針對金盾案件進行了經驗總結,該案之所以能被成功處置,背後與法院、政府、管理人等多方合力分不開。


負債近百億,董事長墜樓身亡!15個月後,這家破產企業涅槃新生

董事長跳樓牽出近百億鉅額債務

金盾系公司最早創立於1989年,包含浙江金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內有十餘家關聯公司,起初依靠製造消防設備起步,後來逐步發展成為國內外先進能源裝備系統供應商,它製造的壓力容器在國內處於行業領先水平。 金盾集團董事長周建燦的墜樓,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 很快,銀行等金融機構、民間借貸人、供應商紛紛上門,“多的時候一天要接待20餘批人。”上虞區金融辦主任蔣峰迴憶。 與此同時,公司高管職工也感到恐慌,因為臨近春節,金盾系公司1400多名員工無法拿到薪水。 對此,上虞區黨委政府立即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上虞區法院則經過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後,認為金盾系公司雖資不抵債嚴重, 但公司產品佔據相當市場優勢,企業自身運營能力良好,還是有挽救價值的。 到2018年8月,共計8家金盾系公司進入重整程序。 但消息不脛而走後,各地債權人紛紛針對其他未納入破產重整範圍的金盾系公司及擔保公司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銀行賬戶或查封相關資產。 為防止重整引發關聯互保企業風險外溢,上虞區法院積極向上級法院彙報, 爭取集中管轄 ,統一處置金盾系公司的債務糾紛,同時在全省範圍內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取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等,擔任金盾系八公司破產管理人。


負債近百億,董事長墜樓身亡!15個月後,這家破產企業涅槃新生

破產重整後走訪

“破產不停產”,

引入500強企業為優質投資人

金盾系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後,面臨的首個難題是生產經營難以為繼。 為穩定員工人心,法院多次與公司高管和職工開展座談,詳細講解破產重整制度,保障重整期間員工的工資待遇。 在破產受理當月,法院協調政府墊付了4000多萬元,用來補發欠薪。 同時,法院抽調多名幹警,集中緊密地聯繫各地財產保全法院,儘快釋放被凍結的生產資金, 先後共解除100多條保全措施,釋放3000餘萬元, 這些資金及時在管理人監督下合理投入公司運營,解了燃眉之急。 漸漸地,公司的供應鏈開始正常運轉。2018年,企業銷售收入與上年同比基本持平,達12.6億元,多家公司還在生產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高性能產品甚至開創性地打開了北美、南美、歐洲等高端市場。 雖然金盾系八公司恢復生產後經營狀況良好,但因為債務規模龐大,利用公司自有資源完成重整基本沒有可能,必須快速引入優質投資人。關聯公司合併重整,往往只引入1家投資人,而金盾系每家實體公司單體體量就遠超一般企業,且4家公司形成完整的上下游產業鏈,招募1家企業投資困難過大。 經過論證,法院決定對4家實體公司進行單體招募,全力引入優質戰略投資人。 為吸引優質投資人,法院會同政府、管理人、金盾系公司等工作人員,奔赴北京、上海、江蘇、四川、重慶等地,向20多家優質意向投資人及時作出專業的法律制度釋明,推介展示當地政府誠意的招商條件和良好的營商環境,準確披露金盾系公司客觀、真實的數據資料,讓意向投資人放心投資。 2019年5月,4家實體公司的投資人招募工作終於塵埃落定,成功引入包括世界500強企業中信泰富公司、中國500強企業申能集團等4家優質企業。

合併重整,

576名債權人實現梯隊式清償

由於金盾系公司最早由周建燦一人實際控制,公司之間的關聯混同問題突出, 2018年10月,上虞區法院裁定受理金盾系八公司合併重整。


負債近百億,董事長墜樓身亡!15個月後,這家破產企業涅槃新生


為平等保護全體債權人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召開聽證會,聽取管理人、金盾系八公司、債權人等意見。由於債權人遍佈全國,約90%以上的人通過“優破案”破產管理網絡平臺進行了網絡申報債權、核查債權、在線分配清償等。 2019年6月6日,重整計劃出具日,共計576名債權人申報債權,債權金額8448175510.40元。 11月4日,在研討會上,不少破產實務界的專家對上虞區法院針對普通債權,實現三段階梯式現金清償方案的創新做法點贊。 承辦法官張劍波介紹, 小額債權人數量多,適當傾斜提高清償比例,能提高清償方案表決同意的人數比例。 而針對大額民間借貸債權人, 通過債轉股思路 ,用將來預期收益來化解清償率偏低的難題,促成擔保公司大股東與民間借貸債權人簽署和解協議,既化解了該類債權人與擔保公司之間的風險,又爭取到表決同意的債權金額比例。如此一來,普通債權組平均重整清償率是破產清算清償率的1.6倍,很多小額債權清償率甚至達到了50%。 另一個難題是,金盾系八公司提供的擔保物存在折舊、貶值等情況,部分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並不能全額獲償,金融機構債權人在重整程序中通常作棄權表決。 為此,上虞區法院聯合區委、金融辦等相關部門,邀請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進行會談。 最終,77%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債權人積極表決,有財產擔保債權組最終表決同意的金額達80%。“這在以往的破產重整案件中是不可想象的。”張劍波感慨。 2019年6月25日,債權人會議表決結果公示,所設5個表決組全部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6月底,上虞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 “這不僅意味著金盾系八公司終於走上新生之路,同時也用案例生動地證明了市場化、法治化的破產重整,是救治困境企業、化解金融風險的有效路徑。” 上虞區法院院長錢長龍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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