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養母遭苦心養育成人養子虐待,起訴分割遺產獲法院支持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人子女更應遵守孝道、贍養父母,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然而,王女士在其丈夫去世後,卻遭養子遺棄和冷眼相待,有家不能回。無奈之下,王女士把養子訴至法院,要求繼承分割位於海淀區的房產一套。海淀法院近日判決涉案房屋由王女士繼承所有。

八旬養母遭苦心養育成人養子虐待,起訴分割遺產獲法院支持

八旬養母遭苦心養育成人養子虐待,起訴分割遺產獲法院支持

王女士訴稱,自己與老伴丁先生三十年前收養了剛出生兩天的丁小甲,夫婦二人含辛茹苦將丁小甲撫養成人,娶妻生子。然而,老伴三年前去世後,丁小甲一家一直住在涉案房屋內,對王女士未盡任何贍養義務,而且對王女士態度惡劣,多次惡語相向,迫使她在外租房居住。王女士幾次要求丁小甲搬離涉案房屋,均遭拒絕,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丁小甲說,自己除了這套住房外沒有其他住房,不同意王女士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查明,王女士與丁先生於1968年11月收養了剛出生兩天的丁小甲,後丁先生於2017年去世。二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位於海淀區的房產一套,該房屋登記在丁先生名下。丁先生去世前,留有書面遺囑,確定將其對涉案房屋所有的份額留給王女士。現丁小甲一家住在涉案房屋內。庭審中,丁小甲表示,自己沒有收入和工作,沒錢買房,並認為王女士應當出資為其買房。

法院認為,涉案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各佔一半份額,丁先生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故對於房產的分割應當遵從遺囑處理。此外,從公序良俗的角度來講,王女士和丁先生夫婦自丁小甲剛出生第二天便對其收養,丁小甲理當感恩,孝順辛苦撫育和培養自己的養父母。加之王女士現年歲已高,丁小甲更應承擔起作為子女的責任,善待老人,讓老人安享晚年。最終,法院判決房屋由王女士繼承所有。

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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