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一天,王女士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說:“你老公在外借款100萬,讓你替丈夫進行還債。”經瞭解後,原來是王女士的老公向李某借錢,並一直未還。


李某便只能打電話向王女士還錢。王女士心想,這筆錢我都不知道他啥時候借的,我全不知情,我和家裡也沒有花得過一分錢花,那我為什麼要我來還這個錢?


於是,王女士便開口拒絕了替老公還錢的這通電話,李某便立即吼道:“妻子替丈夫還錢,天經地義,況且根據《婚姻法》24條是有規定的,你們最好準備錢,全部一次性歸還,要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們。”

王女士是態度堅定,堅持個人絕對不承擔這筆債務。隨後,李某將王女士和她老公一起告到法院去了,王女士請了律師處理這個案件,在訴訟過程中,經過一系列的舉證,證明了該筆借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與王女士無關,是她老公的個人行為。


最終,經過法院判決,王女士個人沒有承擔償還該筆借款,由她老公一個人承擔。


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像王女士這種案例,慶幸的是王女士機靈,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沒有讓自己無辜受牽連。


但是還有一些妻子們,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因丈夫在外的鉅額債務,讓自己飽受牽連,深受其害。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才是共同債務,才應當共同償還。丈夫瞞著妻子在外面欠下的大額債務,由於沒有用於共同生活,所以不屬於共同債務,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自然沒有償還的義務。


那麼,除了隱瞞欠下的債務不用還,還有哪些債務也是不用還的呢?

1、丈夫欠的賭、毒等非法行為所致的債務。在新婚姻法中,為了保護妻子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如果丈夫是因為賭博、吸毒等原因欠的債,妻子是不需要還的,而且對債主也不會進行保護,這樣的借貸關係法律是不予保護的。

2、債權人知道夫妻已經約定財產歸各歸各的。意思是說如果丈夫跟別人借錢,債權人知道夫妻已經約定財產歸各歸各的,那麼就不能再跟妻子討要債務。


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一世夫妻百世恩,在法律努力地去平衡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時,也請各位善待自己的伴侶,莫讓這“人造”的人間悲劇再一次次上演。


最後,插播一條新規定:


老公在外欠下百萬鉅款,老婆要償還嗎?《婚姻法》這樣規定


婚姻法新規,離婚6種財產只給男方,女方爭也沒用!

1、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

2、農村的宅基地

3、男方父母去世,遺囑給男方的財產

4、男方的工傷補償款等

5、婚前男方父母買的車、房

6、婚前男方的個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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