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記者實名舉報前妻遭經理性騷擾 警方:存在猥褻行為,行拘7天

5月6日下午,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公安局對外發布警情通報,對5月3日下午發生的戴某某對熊某某實施猥褻的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上述通報稱,2020年5月3日晚上21時許,熊某某到修水縣公安局渣津派出所報警稱,在修江王酒廠辦公室被同事戴某某猥褻。接警後,渣津派出所民警隨即受理此案,迅速展開調查,並於當晚22時許將戴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現查明,當日下午15時17分許,戴某某對熊某某實施了猥褻行為。

江西記者實名舉報前妻遭經理性騷擾 警方:存在猥褻行為,行拘7天

5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公安局對外發布警情通報。圖源於網絡

6日下午,修水縣渣津派出所所長盧偉明向上遊新聞(微信報料號:shangyounews)記者表示,案件偵辦過程中調查取證肯定是需要時間的,我們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出了相應的決定。

據此前上游新聞《江西法制記者實名舉報:前妻遭公司經理性騷擾 警方已展開調查》的報道顯示,江西《新法制報》記者黃建華實名在網絡舉報稱,江西修江王酒業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經理(部長)戴某某性騷擾女下屬熊某某。受害者報警後,戴某某當晚被警方傳喚,但當晚,戴某某在該公司董事長朱某某的擔保下被釋放。

熊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是公司會計,屬於財務部,戴某某是人事部經理。“他(戴某某)的辦公室就在我隔壁,他讓我到他辦公室取空調遙控器,趁機從我肩膀摟住脖子抱住,親我的臉,還摸我的胸部,被我掙脫。”熊某某提到,當日中午,她看到戴某某等人有飲酒。

6日下午,記者聯繫熊某某,對方未接聽電話,去短信未回覆。

據瞭解,戴某某與熊某某均已被江西修江王酒業有限公司開除。

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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