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是薩特寫作於1946年的哲學論文。哲學總是以它對立又統一的形式出現,而正因為這樣的一種矛盾體的存在,才能吸引一代代的哲學家去進行深刻的思考和辯論。

作者薩特就是這樣的一位哲學家,他是法國當代存在主義哲學家、思想家、文學家、戲劇家和社會活動家。他的思想、學說、著述以至他的社會活動,對法國甚至整個西方戰後一代曾發生過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薩特不是書齋裡的哲學家,他提倡“介入現實”,經常對重大事件做出表態,並將他的文學創作稱之為“介入文學”。薩特通過他的哲學論著和文學作品宣揚他的存在主義思想,他也是無神論的存在主義者。

薩特寫這篇論文的目的是為了針對幾種對存在主義的責難而進行辯護,因而是簡明扼要地進一步闡明他的存在主義學說。幾乎同很多卓越的哲學家一樣,薩特的思想體系頗為複雜而且充滿了矛盾。他提出的“存在先於本質”的命題,他毫不懈怠地探究人的存在與行動的方式及其意義,他關注人在現實社會中的處境以及人最終如何到達完善的未來前景等等,這些涉及物質世界和人的意識的學說,卻又是屬於唯心主義和主觀主義的性質的。所以,當時外界的各種派別總是會對其提出的“存在主義”有著責難和誤解。

因此,薩特針對這種“責難”專門撰寫了論文為之辯護。而且更深層次地解釋他的存在主義學說絕非“醜惡”或邪惡的代名詞,他的哲學更不是“悲觀”的哲學,而是“樂觀”的、“行動”的學說。

文章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闡述的是對於存在主義的諸多責難,第二部分則簡要說明了什麼是存在主義,而第三部分主要對第一部分提出的責難進行補充,並進行回答和修正誤解。那麼,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一下薩特的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思想體系。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一:存在主義面對社會上的“責難”有哪些呢?

第一,在歷史上,存在主義曾被指責為鼓勵人們對人生應該採取無所作為的絕望態度,讓人們認為任何行動都是毫無價值的,而導致人們最終接受一種觀望的資產階級哲學;

第二,存在主義被誤讀為過於強調了人類處境的陰暗一面,描繪卑鄙、骯髒、下流的事情,而忽視了具有魅力和美的人性光明的一面,它讓人們誤以為所有的醜陋就是存在主義;

第三,基督教認為存在主義否認了人類事業的真實性和嚴肅性,因為存在主義不承認上帝的存在,所以也沒有他為人們立下的戒條和一切規定的永恆價值,那麼人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意願行動,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最後任何人的觀點和行動都無法得到申訴。

薩特針對這些對存在主義的誤解,試圖闡明存在主義的真正含義,為人們提供選擇的可能性。薩特認為人們並不明白真正的存在主義是什麼,而是人們過分地強調了人性惡的一面,有很多人更是為了追求時髦,人云亦云地去使用這個詞語,“存在主義”這個詞已經被弄得毫無意義可言。所以,他覺得非常有必要對存在主義的含義做進一步說明。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二:什麼是存在主義?

薩特認為,“存在主義”是一種使人生成為可能的學說,這種學說還肯定任何真理和任何行動既包含客觀環境,又包含人的主觀性在內。

薩特自稱他的存在主義是一種承認可能性的學說,是無神論的,並提出“存在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他既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話,又否定了先天的性善論和性惡論。在他看來,先是有人(person),然後經過不斷的完善而最終成為了人自己(man),通過人的自由選擇的行動,成為後面的好人或者惡人。例如:英雄或者懦夫都不是天生的,而是通過人的主動選擇使自己成為英雄或者懦夫。這就是存在先於本質的基本論點。這個和我們學過的三字經中的“人之初,性本善”的理論也是存在著矛盾的。

但是,薩特的存在主義對於當時相對平庸和落沒的人是更為積極的學說,他解釋道:由於人的行為是自己自由選擇的,所以要承擔選擇後果負責,而且對自己所成為的人也要承擔責任。正因為如此,所以它是一種人道主義,即把人當作人,不不是物件,是恢復人的尊嚴。人在自由選擇行動時,他就給了所有的人作出示範;而人在塑造自己的形象時,這就意味著這個形象對所有的人,和我們所處的時代,都是有影響的。

例如一個人選擇結婚和生孩子,儘管這是根據個人的情感或者慾望而做的決定,但是,這不僅僅是關係到他本人而已,而是會進一步號召全人類奉行一夫一妻制,這就是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問題,所以,這必須是對自己的決定負責,也是必須為全社會負責的一件事情。

因此,存在主義的第一個後果就是讓人明白自己的本來面目,並把自己存在的責任完全由自己擔當起來,而且必須對其相關的所有人負責。這也是他的存在主義在戰後更加具有影響力的原因之一。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三:為什麼說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薩特講了一句名言:“人命定是自由的”。裡面包含有兩層含義:第一,人是被無緣無故拋到世界上來的,是空無所有的;第二,人一旦進入塵世,他就享有絕對的自由,就要對所做的一切負責 ,自己就是行動的主人。

薩特所說的自由,就是人的存在本身,“人即自由”,人在自由選擇的行動中,才能變成自己所要成為的人,才能夠顯示出自己的存在和本質。人是自由的、不受約束的,任何人都可以成為他想成為的樣子。這是人的真正存在價值,是對個體的最大尊重和包容。

他說,人要在自我創造中展現自己的價值,選擇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方式,並承擔責任。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性,怎樣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需要自己的選擇,也需要自己承擔責任的勇氣,只有注重行動,對創造屬於自己的“本質”懷有絕對的信心,才可能創造想要的人生。

他說:“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必須始終在自身之外尋求一個解放的或者體現某種特殊的目標。”而對於說“你天生就是懦夫”這樣的話,薩特是非常反對的。一個人的未來完全取決於個人後天的選擇,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如果你成為了懦夫,是因為你選擇了成為懦夫的行為,所以,他更注重行動的意義,這是對意志、意念等主觀意志的一種削弱,這也是他說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原因。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四: 對薩特提出的“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理解

按照薩特的理解,人是靠不斷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的。從始至終,人都必須在自身現狀之外,尋求一個解放自己的、體現某種特殊理想的目標,通過不斷選擇,人才能實現自己真正想成為的人。所以他說:“這種構成人的超越性和主觀性的關係,就是我們叫做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

薩特認為這種人道主義,只有人們自己,通過不斷地自由選擇,而且不斷的努力、不斷超越自我才能實現。而當前的我們,正處於理想人的“前期”,正朝著那個即將成為的我們或者未來應該不斷成為的“理想人”的方向前進。這就是說:作為“目的”的人道主義,完美地體現在未來的“理想人”身上。顯然,薩特在這裡主要是指人和人關係的道德,是我們一般理解的合乎人性的原則。但是請注意:這種人性原則,不是那種促使人們利用“人”作為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的原則,也不是那種作為僵化的概念、先驗性的決定論式的人性原則,而只是一種行為選擇過程中的動態意向,是薩特叫做“向度”的東西。

他說,任何意識都有一個“向度”,都有一種企圖超越實在的要求,它把我試圖實現的行為變成一種內在的強制力。這是一種意識的向度,也是道德的向度。

所以,薩特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實際上是一種個人在自由選擇的行為中體現出來的優秀善良的道德向度。

但馬克思認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這一科學論斷,才是準確把握人道主義的要領。與此相比,薩特是在用存在主義的剪刀,從這一科學概念中裁取自己“是其所是”的部分,剪除他“非其所非”的部分,形成一個從個人動態的角度審視人際關係的道德概念。

這種對人道主義的解釋,用我們的既定標準去衡量,由於時代的侷限性,薩特顯然沒有解釋到位,有隔靴搔癢的感覺。然而這正是薩特的思辨特點,也是他存在主義人學內部固有矛盾的必然表現。

儘管如此,戰後薩特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思想,仍然帶有鮮明的善良傾向和積極意義,是向客觀真理的一次靠攏,他的這一思想轉變的理論補充,仍然算得上是一個重大進步。

綜上而論,薩特自由選擇中的“人道主義向度”確實存在而不能簡單否定,他的“存在主義的人道主義”,實際上是一種個人在自由選擇的行為中體現出來的優秀善良的道德向度。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

讀薩特的這篇哲學論文,想起了《哪吒》裡面我非常喜歡的一句臺詞:“我命由我不由天”,“生而為魔,那又如何”“若命運不公,就和他鬥到底”。哪吒的自我選擇,決定了它成為一個全新的“哪吒”,而且,他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起所有的責任。所以,我想,你是誰?你又想成為誰?這都是可以由每個人自由選擇去完成的,這應該也是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表現形式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