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12億天價罰單後,竟還不收手?!牛散“唐家班”最終落網!這類行為首次入罪

2020-04-22 21:10

央視財經

日前,全國首例“虛假申報型”操縱證券市場犯罪案件在上海公開宣判,牛散“唐家班”最終落網。

“唐家班”是資本市場上名氣很大的遊資牛散,由幾名唐姓親友組成。團伙利用班底成員大量開立賬戶,製造火爆假象誘騙投資者高位接盤後,立即撤單。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國首例“虛假申報型”操縱證券市場犯罪案件,分別對三名唐姓被告人處以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悉,自2012年開始,唐某甲夥同唐某乙、唐某丙,通過頻繁申報與撤單,影響股價與交易量,操縱了包括華資實業、京投銀泰、銀基發展等在內的多隻股票,違法所得共計2580餘萬元。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段愛群:這類犯罪的最大的特點是隱蔽性。他們為了規避公安部門的偵查、監管部門的處理,往往不斷地採取變化手段,比如改變IP地址、在不同設備上進行操作。另外,直接被操縱和控制的證券賬戶,有幾百個甚至幾千個。 

事實上,被告人唐某甲早在2017年就曾被證監會處以12億的天價罰單。審判長告訴記者,虛假申報型操縱市場行為在過去僅僅被處以行政處罰,此次案件的宣判意味著首次將這類行為入罪,在犯罪行為的認定、明確裁判規則等方面都具有示範意義。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長 李長坤:首例將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入罪,我認為這也改變了以前對於這類行為,僅僅作出行政處罰、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不合理局面,也直面了證券市場的痛點和難點。 

此外,修訂後的《證券法》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新《證券法》對不以成交為目的的虛假申報行為做出了更加確切的表述,同時進一步加大了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長李長坤錶示,明確將虛假申報型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規定在《證券法》第55條,以前都是作為兜底的條文規定進去的,但這一次是明確規定在《證券法》的條文裡。另外,還加大了對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對於罰款的處理,以前是違法所得的1-5倍,現在是1-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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