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這些問題你可能會關心

今天(4月21日)上午,黃巖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新修訂的《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相關情況。

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這些問題你可能會關心

修訂背景

黃巖區於2015年出臺《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由於文件出臺較早,後續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已無法在文件中找到依據予以解決。區住建局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修改細化,經各有關部門討論研究審定並徵求廣大群眾意見後,於2020年4月7日,由區政府下發修改後的《關於印發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這些問題你可能會關心

修訂內容

一是准入條件更適時化。比如,新增了對車輛價值的限制,擁有購入價(不含稅)10萬以上或者2輛及以上轎(汽)車(不包括經營車輛)的家庭,不得作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和其他農業轉移人口家庭來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同時還放寬部分對象的年齡限制,新增未婚單身申請者,若為政府收養的孤兒,年齡可放寬至18週歲。

二是收入審核更人性化。針對部分患有重大疾病致貧的困難家庭,提供經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核實證明和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證明後,可在其家庭經濟狀況核定過程中酌情考慮。

三是輪候制度更明確化。將根據獲得保障資格年份的先後順序進行分配,並對輪候對象放棄實物配租資格的情況進行細化。

施行時間

修改後的《細則》共分為六大部分,分別是總則、建設管理、保障方式、准入管理、監督和退出管理以及附則。附則中明確,新修訂的《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即行廢止。

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這些問題你可能會關心

以下這些答記者問你可能會關心:

一、《細則》新增了對車輛價值的限制,請問對車輛價值要如何去定義,只要擁有超過10萬價值的車輛就不能申請公租房嗎?

對於車輛價值的定義,是以扣除車輛購置稅之後的購入價為準,也就是常說的裸車成交價。發佈稿中提到,擁有10萬以上價值的車輛或是2輛車輛的家庭是不可以作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和其他農業轉移人口家庭這三類家庭申請的,但還有一類申請對象即城鎮新就業人員是除外的。城鎮新就業人員在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

1、具有黃巖區申報範圍內戶籍1年及以上且畢業未滿7年;

2、已與黃巖區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3、在臺州市區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臺州市區範圍內無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8平方米及以下,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臺州市區範圍內無住房資助能力。

因為根據台州市制定的准入標準這類人員申請公租房時對其收入沒有限制,所以黃巖區也不對其擁有的車輛價值進行限制。

二、原來已經入住在公租房小區的家庭是否會參照新的實施細則進行重新審核?

每年年初會對所有的在保家庭進行年審,今年年審受疫情影響,在3月份已正式開始,暫不適用新的實施細則,明年年審將參照新的實施細則對在保家庭進行資格重審,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將按照新的《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予以清退。目前公共租賃住房新申報已實行常態化受理,自發文之日起受理的新申請對象將照新的細則執行審核。

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這些問題你可能會關心

三、正在與巨鼎紅郡的公共租賃住房洽談回購事宜,請問是怎樣的建設模式,那邊還有多少套房源可以分配?

巨鼎紅郡住房保障工程位於紅郡小區14#-17#,共有662套房源,面積4.72萬平方,作為經濟房項目建設,由巨鼎紅郡房地產公司負責配建,政府在建好後進行回購。目前2013年度經濟適用房輪候家庭數量少於巨鼎紅郡保障房建成的房源數量,考慮到公租房輪候家庭較多,房源緊缺,經區政府決定,將巨鼎紅郡住房保障工程中分配剩餘的經濟適用房全部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預估還有500多套公租房可以分配。

四、對於輪候對象放棄實物配租資格的情況進行細化,具體包括哪幾種情況?

黃巖區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實行的是輪候制度,分層實施,首先是根據獲得保障資格年份的先後順序進行分配,比如在2020年獲得保障資格的需要等2019年獲得保障資格的所有人員分配完畢之後,才可以安排實物配租,其次同一年度獲得保障資格的家庭中,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優先分配。分配過程中,輪候對象放棄實物配租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參與分配但放棄所分配住房的;

2、已分配房源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

3、簽訂租賃合同後3個月未入住的。

針對這些放棄實物配租的對象,3年內不再對其分配房源。

(原標題:《黃岩公租房新政正式實施!》,編輯: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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