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一男子酒駕被查 竟然甩鍋藥酒

本報訊(記者李永偉 通訊員朱坤 辛瑞)近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規範保障大隊三中隊在開展“春季整交”行動中,查獲一名駕駛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然而面對民警詢問是否喝酒時,駕駛人竟稱自己喝的是藥酒,卻不知藥酒也是酒,喝多了也會構成酒駕。

4月19日13點50分,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規範保障大隊三中隊在中華大街與南環路南500米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當民警示意一輛車牌號為“冀DXXXK8”的黑色小轎車車主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時,該車駕駛人楊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檢查。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駕駛人楊某某下車,下車後民警聞到其身上有很重的酒氣,詢問其是否喝酒,起初駕駛人楊某某稱自己沒有喝酒。可當民警再次詢問時,駕駛人楊某某稱自己有肩周炎,喝了大概半兩酒。隨後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楊某某又多次不配合檢測,一直解釋自己有肩周炎,平常需要喝藥酒,剛在家裡喝了藥酒準備去上班。可呼氣檢測顯示,在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楊某某還實施了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因酒後駕駛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楊某某被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並一次性記13分,並處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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