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凡被除名阿里巴巴合伙人,真的吗?你怎么看?

波波家人


首先用头条一个图来说明一下,阿里的处罚对蒋凡产生的影响!可以说差不多断送了蒋凡在阿里的职业生涯!且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在千万以上!

不过作为吃瓜群众,对阿里的处罚并不感冒,首先他没有交代整件事的结果,轻描淡写的说没有利益输送,不足以服众!

大家需要真相,类似中央调查组那种,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权威的不袒护而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比如蒋凡,张大奕,花花董花花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怀孕没有?关键还有蒋凡后续怎么处理这件事?对这个公众事件阿里怎么处理张大奕和他的如涵?

仿佛一切都未改变的处罚不过是缓兵之计,隔靴搔痒而已!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培琦沐彤妈咪


是真的!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多少英雄豪杰都毁在红颜上面!这次阿里巴巴宣布对蒋凡的处理通报是真的。我觉得这次处理结果是一箭三雕的。

这次阿里巴巴对蒋凡的处罚结果大致有以下内容:

管理层提议并得到合伙人委员会批准,即日起取消阿里合伙人身份;记过处分;降级,职级从M7(集团高级副总裁)降到M6(集团副总裁);并且要取消上一财年度所有奖励。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网友朋友们都议论纷纷,有的朋友都说把淘宝都卸载了,对于这次的处罚很多朋友并不买账。其实,我觉得阿里巴巴这次处理结果也是有苦衷的,因为目前没有替代蒋凡的合适人选。为什么说此次处理结果是一箭三雕呢?

1,这次事件对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互联网巨头公司一定要给大家一个交代。这次处理结果也算是给大伙交代了。

2,有一说一,蒋凡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是一个技术大牛。他一手打造手机淘宝。现在面对如此竞争激烈的电商市场。京东,平多多都对淘宝虎视眈眈。如果把蒋凡辞退的话会造成阿里巴巴更大的损失。所以说,这次对蒋凡的处罚对阿里还是有益处的。

3,阿里巴巴对蒋凡的处罚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给那些有出轨想法的人当头棒喝。所以说,这次处罚的结果是利大于弊的,对于蒋凡今后的路要怎么走就看他自己了。您觉得这次阿里巴巴的处罚是重了还是轻了呀?欢迎您的留言讨论!


胖哥科技圈


处罚是这样的:

4月27日,阿里巴巴公布对蒋凡和张大奕的调查结果,虽然双方没有利益输送,但蒋凡因为个人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舆论危机,给公司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经管理层讨论决定,阿里对蒋凡作出了一系列处分:

1、即日起取消蒋凡阿里合伙人的身份;

2、对蒋凡记过处分;

3、蒋凡降职,职级从M7(集团高级副总裁)降级到M6(集团副总裁);

4、取消蒋凡上一年所有奖励。

分三个层面:

1.就事论事;

2.公司层面;

3.商业伦理角度。

就事论事

对于这件事情,阿里巴巴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定性

(蒋凡和张大奕)双方没有利益输送

问题点在哪里?

个人问题处理不当

带来什么结果?

引发舆论危机

,给公司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结论:没有利益问题,仅仅是个人私德问题,只是影响太大,处理的是“舆论危机、负面影响”

我们对照一下之前阿里巴巴的两件事情

抢月饼事件

定性:

获利

客观上,有获利的意图和事实结果在;

阿里不认可这么使用技术

阿里安全的攻防技术要用来对付黑灰产。

结论:获利,且在阿里内部这么使用技术的方向错了

中供卫哲事件

1107名供应商涉嫌诈骗 公告中,公司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诚信是阿里巴巴最重要的价值观之一,这包括我们员工的诚信,以及我们为小企业客户提供一个诚信和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任何违背我们文化和价值观的行为都不能接受”。 阿里巴巴B2B公司发现从2009年底开始,平台客户的欺诈投诉有上升趋势。近一个月前,B2B公司董事会委托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上述事件进行了独立调查,查实2009、2010年两年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上述账户已经被全部关闭,并已提交司法机关参与调查。 在调查环节中,有迹象表明B2B公司直销团队的一些员工,为了追求高业绩高收入,故意或者疏忽而导致一些涉嫌欺诈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先后有近百名销售人员被认为负有直接责任。这些人员将按照公司制度接受包括开除在内的多项处理。 公告中董事会认为,这种组织性的问题需要本公司继续强化价值观才得以解决。“基于对客户第一的使命感,和阿里人为了组织健康的责任感”,公司CEO卫哲、COO李旭辉主动承担责任向董事会申请辞职。原淘宝网CEO陆兆禧将接任卫哲出任B2B公司CEO。同时,公司也严肃处理了近百名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人员。

定性:1107供应商欺诈

查实2009、2010年两年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

销售负有直接责任,故意或疏漏

直销团队的一些员工,为了追求高业绩高收入,故意或者疏忽而导致一些涉嫌欺诈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先后有近百名销售人员被认为负有直接责任。

结论:违背公司使命和价值观

对比一下

从结果上看,处罚的轻重与阿里巴巴判定是否触碰“价值观”相关;

所以,蒋凡事件的核心就是:是否触碰了阿里巴巴的“价值观”?

阿里巴巴价值观

可能有关的是两点:

因为信任,所以简单; 认真生活,快乐工作。

但是非常可悲的是,哪怕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蒋凡和对方没有利益输送,这样的判断是很难下的

公司层面

蒋凡事件处罚的重不重?

公众:不重,参照“月饼事件”,得辞职。 阿里:很重了,降职、扣钱。

处罚四条:

1、即日起取消蒋凡阿里合伙人的身份;

这条是的!!!

2、对蒋凡记过处分;

要看制度怎么说的,一般来讲到这个层面,意义不大

了。

3、蒋凡降职,职级从M7(集团高级副总裁)降级到M6(集团副总裁);

依然掌控天猫,依然是集团副总裁,意义不大

4、取消蒋凡上一年所有奖励

一是不知道扣多少钱,二是对于这类人来说钱影响大不?

总结一下:

1.对于阿里来说是不是够得上辞退?

够不上

2.除此之外还有哪一点让公众不满意的?

掌控天猫。

这里头涉及到对于同一件事,阿里和公众在认知上的不同:

1.婚内出轨

公众:大事!!!不重罚,这是什么价值观和导向?!!

阿里:个人问题

2.出轨网红店

公众: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中国足球搞不好就是这股风气,必须得杀一杀!!!

阿里:无利益输送

公司考虑问题往往是功利的、理性的。

奖罚是一件定方向的事情,任何奖罚都是对外表达:我所鼓励的和不认可的。

中供卫哲事件对内、对外传递的是什么?

诚信!!

月饼事件传递的是什么?

内部要简单,技术该用在哪。

阿里巴巴对于蒋凡的处理表达了什么?

  1. “婚内出轨”、“找淘宝店主”如果不涉及到“利益输送”,这是个人问题,希望大家处理好;
  2. 如果给公司带来“舆论危机、负面影响”,会降职、扣钱,但不会辞退。

你认可吗?

商业伦理

聊到这里,事实上已经进入了大企业、企业家、领导者应该思考,但往往想不起或者故意忽略的问题:商业伦理。

德鲁克在1973年出版的《管理:使命、责任、实践》中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其中探讨了关于商业伦理的内容。

对于“坑蒙拐骗偷、行贿受贿”

这个问题涉及个人、家庭以及学校的道德价值与道德教育。商业伦理既不是一个孤立的道德意识,也不需要做刻意的区分。

对于“给客户提供性贿赂”

比如雇用应召女郎来款待顾客这等事,人们认为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美学问题。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当我对着镜子刮脸时,我希望看到自己是一个皮条客吗?”

对于企业中的商业伦理问题,他表述非常悲观

但可叹的是,具有严格品行要求的领导者在领导团体中从未得到推广,无论是国王、伯爵、神甫、将军,抑或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与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知识分子”,抑或是中国传统的“文人雅士”,也都无一幸免。

最后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一些重要的管理领域,许多管理者,尤其是那些企业管理者,仍然没有意识到:为了维护自主权与独立性,他们必须遵守行业道德的责任,严于律己。他们必须学习去查验各自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以便确定他们不会明知其害而为之,这也是他们的工作

最后这句话是非常鲜明的态度:遵守基本的道德伦理,“尤其是哪些企业管理者”,“这也是他们的工作”。

这句话就像郭德纲每次说于谦家人,然后解释的时候都说:给的钱包括这些工作。

所以蒋凡不是“个人问题”,因为他收的钱里面包含了“遵守道德”的工作内容。越大的公司,越高的层级,这份钱给的越多,越不是个人问题!!!


伦理责任

在费雷德约翰的《商业伦理:伦理决策与案例》中将社会责任分为四个方面:

社会责任的伦理方面指

组织成员、社区和社会期望或禁止的行为和活动,尽管这些行为和活动未被写进法律。社会责任观点中的伦理责任包含反映主要利益关系人,包括消费者、雇员、供应商、股东和社区所关心的标准、规范或期望。 高层管理必须坚持不断地示范守法和伦理行为。

商业伦理是一个在利益关联方权衡博弈的决策过程。

比如污染问题,是选择股东所期望的利润最大化还是社区、社会的责任问题;

比如是否给小孩销售烟草?

比如是不是要贿赂客户?

蒋凡的事情有两点涉及到伦理问题:

第一,是不是可以与利益相关方发生情感和身体的关系?

第二,是不是可以婚内出轨?

重点说说“与相关方发生关系”

记得刚刚毕业的时候,各大区总监回来总部培训,在下班的路上看到一个职能部门一把手和一位总监抱着走,脑海里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个总监真贼!!!

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个事情跟利益有关。类似的还有夫妻在同一部门,职场中的上下级超友谊关系,与外部的关系。

这种关系一旦发生,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有人说,我们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利益输送。

其实从商业治理的角度来考虑,有没有利益输送仅仅代表了是不是已经产生了事实损失,并不代表风险已经解除。

做和尚的,要戒酒戒荤腥戒色,然后在把寺庙开成酒吧、肉铺、妓院,然后说寺庙没有盈利、没有和尚犯戒。

所以,大部分企业有书面或者大家达成的共识是:不与利益关系方发生精神、物质、肉体等任何关系。


商业伦理的尺度与当下的商业伦理环境有关

1.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究的是“德治”

就是评价一个人往往是品德的高低,品德越高,平价越高。而且理所当然的认为,社会地位越高、品德越高。从选拔机制、到高层人设、到民众期望都在这方面达成了共识。

在西方的价值观中,个人奋斗、丛林法则很重要,中国不同。

虽然过去一百多年,但这样的基因依然在我们血液里。

2.事实上的“笑贫不笑娼”

公司一大,都会有流言蜚语、官僚、欺骗,还有利益关系方的肉体或利益关系,或是内外,或是上下级。离婚率甚至会随着公司发展提高。

不用拿数据、举例子,这一点差不多算共识了。

背后是一种利益、物质、效率导向的逻辑。我们凭借的这股精神创出了前30年,既收获了胜利的果实,也需要面对这伴生的荒草。

比如职场中的35岁现象,比如提前到来的中年危机,比如疫情之下的种种。

3.移动互联网技术让群体情绪不断放大

互联网时代把群体的情绪放大,就像一桶桶火药,但凡一丁点火星,都会热到爆炸。

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智力差异削弱了,个性也消失了。异质淹没在同质中,无意识的特点占了上风。

站在这个角度,我们再来看看阿里巴巴对于蒋凡的处罚:1.蒋凡德不配位,不离职也应该退出核心岗位;

降职、罚钱,依然掌控天猫

2.阿里的做法还不如一家不懂管理的公司,不知道背后是无人可用还是根上面烂掉了;

蒋凡与利益相关方发生关系,这是红线,与是否输送利益无关;

3.阿里的做法是中国企业枉顾商业伦理的代表,这是逆潮流而动!


中国企业享受了30年效率的红利,当我们说产业升级的时候,企业的经营管理也需要升级——不仅仅是效率、成本、品牌等,最核心的是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中,我们履行了法律责任,创造价值履行了经济责任,很多也投身于慈善回报社会,但没有一个人在意“伦理责任”。

看上去这是全社会的问题?从哪里开始?前30年谁得利多谁先开始!!!

是商业,是大企业,是阿里巴巴、腾讯、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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