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从公司拿到应得的年终奖,到法院起诉要提供这个证据

又到年底了,不知道大家的公司,有没有发年终奖呢?公司不发年终奖,去法院起诉的话,能拿回入职时“约好”的年终奖吗?

很多公司在招人的时候,合同里写的月工资都不高,但是呢,会“神秘兮兮”地告诉你,我们年终奖很值得期待哦。可是到了年底,发不发年终奖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想从公司拿到应得的年终奖,到法院起诉要提供这个证据

年终奖争议的案件数量

其实年终奖是公司留的一个“伏笔”,公司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在法信网上查了下,年终奖争议的案件量不算太多,但是,现实中有更多(估计至少99%)没有到法院起诉吧。

年终奖最适合用来“画大饼”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年终奖”到底是什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需要结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内部关于薪酬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大部分企业都比较“狡猾”的,不会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每年的年终奖固定有几个月之类的。一般会在一些内部员工的薪酬手册上,把年终奖设置为一项福利,根据当年的经济效益等情况决定“年终奖”是否发放、发放数额及发放对象。

这种情况,向法院起诉想拿到年终奖,很难,但是也是有方法的!

主张年终奖,该如何举证

司法实践中员工若要取得年终奖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公司存在发放年终奖的事实。
  2. 原告有资格获得年终奖。
  3. 有原告应得年终奖的数额。

因为年终奖不是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应由主张年终奖存在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故第1个条件应由原告负担举证责任。

想从公司拿到应得的年终奖,到法院起诉要提供这个证据

主张公司确实发了年终奖就可以,不过实践起来比较难的

员工要做的其实就一点,证明公司确实发了年终奖。比如向与其情况类似的员工发放了年终奖,或者之前每年都给自己发了年终奖之类的。

然后第2、第3点都是公司去举证,除非公司能证明员工没资格获得年终奖,不然都要发。如果员工已提出证据证明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规定,被告公司拒不提交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资料,法院会直接推定原告年终奖存在的主张成立。

现实想拿到年终奖比较难取证!

看了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发现想拿回年终奖比较难的。

(2019)苏民申259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未作约定,员工也无证据证明公司向与其情况类似的其他员工发放了年终奖,所以不支持其年终奖诉求。

另外一个案件员工比较幸运,拿到了年终奖。因为该集团公司印制的《员工手册》第三章薪酬第四部分薪酬发放第三条规定:“年终奖金的部分,视员工当年经营任务完成情况及总成本费用(含税额)的控制情况,通过考核后计发。”

法院二审认为,原告提交的《员工手册》可以证明公司存在发放年终奖的惯例。然后需要公司举证,公司没有举证,所以认定有年终奖。一审没有支持,所以这个还是要看法院的,毕竟员工手册作为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惯例有点勉强吧。

所以,大家入职时别太对“年终奖”有期待,尽量把工资都固定到劳动合同里。毕竟,年终奖争议,想打赢官司还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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