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4月3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岑建江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18.99万元,同比增长12.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0.68万元,同比下降27.9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000万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9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薪酬水平。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且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覆盖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意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性质、经营范围、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十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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