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裡,什麼樣的罪犯地位最低?

別酒流年


我曾經在監獄裡“生活了”十多年。我想自己應該還是有發言權的。

(對不起提問者,請稱呼服刑人員)

首先,在監獄裡按照法律法規和監規隊紀的規定,服刑人員地位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是服刑人員之間所犯的罪行,他們倒是給個高低貴賤“之分”。比如強姦犯罪,猥褻婦女犯罪。他們之間都會看不起犯這幾種罪的服刑人員。因為誰家沒有姐姐妹妹,媽媽姑媽等女人。要是誰他們的家人實施這樣的犯罪,試想一下,本人誰是一個什麼樣的心理?

還有就是那些貪汙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這些公報私囊的人,也同樣讓人看不起。他們首先是國家工作人員,而國家工作人員應該知法守法。但是他們沒有做到,就應該讓別的服刑人員看不起。

最後一次要說的是那些因刑訊逼供而犯罪的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們,國家給與你們的是公正的執法權,而你們……

就知道這麼多,如有不到之處,請海涵!


郭軍龍8


筆者長期在監獄裡執勤,曾經注意過這個問題。

監獄裡邊,儘管都是觸犯法律的人,但是他們自己也會把同類分為三六九若干個等級。

一般來說,亂倫類、強姦幼女、故意殺害自己父母兄弟、殘殺無辜以及拐賣婦女兒童、因姦情殺人一類的服刑人員,多數會被同犯看不起,認為他們“不是人”。

而另一些卻被他們認為“有種”、“是條漢子”,例如防衛過當類的故意傷害罪,殺死打傷姦夫淫婦類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類,朋友義氣導致的故意傷害罪等。

例如以前有一個服刑人員,七十八歲,強姦自己家裡的侄女入獄,自從入獄之日就被同犯唾棄,後來因身體不適,檢查發現癌症後期,通知其親屬赴監獄保外就醫手續,辦好以後可以將服刑人員帶回家度過最後時光,結果親屬也拒絕接回家治療,後在監獄治療兩個月後死亡,親屬連骨灰都沒要。

再如另一個服刑人員,老闆經常打自己老婆的主意,結果有一次被他跟蹤抓了現行,他拿起棍棒將對方打傷致殘,被判刑六年,入獄以後成了本小組的大哥。

以前媒體熱議的張扣扣案(將打死母親的仇家幾乎滅門),如果他不被判死刑而是入獄服刑,在裡面絕對是被崇拜的偶像。


淮北日月升


我們國家的監獄差不多有七百所左右,服刑人員(現在不叫罪犯了)也有一百大幾十萬,要說在監獄裡什麼樣的罪犯地位最低,且聽過來人給你講解。

我國的監獄大的能關押上萬人,小的也有一兩千人,各監獄又分各個監區或分監區,每個監區一百多到兩百多號人不等,因為每個監區的警力就那麼多人,人太多了就不好管理。一個監區的服刑人員如果沒有調動基本上服刑期間都是在一起的,一直到刑滿釋放。

那麼這麼多服刑人員天天在一起,自然也就會分個三六九等,那什麼樣的可以說地位高和低呢?在我看來,那都是由服刑人員背後的“實力”所決定的,什麼叫“實力”?那當然是有錢、有關係、有背景,在現實社會中也是如此。這些人可以說從一入獄就鋪好了路,來到了監區有上頭打招呼照顧,各種好的崗位早就安排好了,什麼服刑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改造,這只是對於普通服刑人員有用,他們乾的崗位根本不存在勞動這一說,而且拿的改造分都比正常服刑人員要高几個檔次,到年底還能被評為監獄服積份子或省服積份子,要知道以前這些服積份子直接可以多減刑的。大家都知道這是怎麼來的,可這有什麼辦法呢?畢竟人家”實力“擺在哪!不過現在改革了比以前要有所好轉。這是在監獄算是“地位”最高的吧。

除了上面這些,那就要數正常服刑的了,正常的就是說家裡有人管,每年都會來會見,匯款,能保障在監獄裡正常開銷,由於沒有太多背景,只能老老實實參加勞動改造,坐等刑滿。

那地位最低的呢?那就數那些三無人員了,這部份人可以說從入獄到出獄根本就沒人管,哪沒人管你又想要賺點錢那你就只好打打工了,比如洗衣服,幫別人打掃衛生,可以包月包年,也能賺點吃喝,老闆高興還能帶你吃炒菜,時不時給你幾包煙什麼的。呵呵,我覺得這些人是沒什麼地位的,要看別人臉色行事啊。

當然,由於所犯罪名不同,有些也會被人看不起的,除了警官看不起,同犯也同樣看不起,比如強姦犯,普通的還好,特別是強姦女兒,母親的。不要不相信,真的有這樣的畜生。

最後還是想說,不要去做違法犯罪的事,自由是很可貴的,監獄真不是一個好地方,無論你地位高或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