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能青訓球員挖走一個又一個,爲什麼足協就是不出台措施保護青訓?

嘉山祥水美不勝收


估計問這個問題的人應該想說最近魯能青訓發了一個關於閻子冉限期歸隊的公告。其實在這一塊足協出了很多青訓保護政策,比如今年一月份中國足協公佈了《關於調整青少年球員轉會與培訓補償標準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就有針對上面魯能青訓事情的政策。


在該意見中的第七條就是專門打擊出口轉內銷的情況,如果球員與之前的培訓單位培訓協議未到期,也沒有經過協商友好解約;或者該球員在培訓單位連續註冊四年,而該單位也能夠給予球員提供工作合同,並且沒有放棄同該球員簽約的權利,那麼如果這個球員23歲之前從國外轉會到國內是要被足協禁賽兩年的。


足跡王濤


一名年輕的球員從7-8歲來到一支足球俱樂部,開始了他們的求學生涯,他們遠離父母親朋,在這裡接受系統的足球訓練,接受正規文化課教育,感受現場聯賽的氛圍,近距離觀看一線隊球員訓練比賽,與其他地區同等年齡段球員進行比賽,這個期間俱樂部充當的是父輩的責任、母親的關愛,在授之以漁的同時也教授做人的道理,在孩子成年之前,俱樂部的教練員與管理人員所做的事情有時甚至多於父母的關照。

離隊事件在之前幾年一度盛行,之所以發生是當時制度還不夠完善,於是給了很多人機會,介於之前發生的一些年輕球員出現的離隊事件,目前已經出臺相關措施,確保俱樂部多年培養的年輕球員不至於流失。

培養一名球員需要付出的心血是很多的,通過合理渠道達到共贏是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良性道路,確保俱樂部、球員及第三方都能夠受益,這樣才能促進包括民間足球培訓機構、校園足球、職業隊之間,還包括經紀人等行業有序發展。


張笑飛


就一個吃虧!無所為!為了中國足球滿足吧!改犧牲就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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