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舊長椅見證了70年來汪清法院推進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歷程

人,總是懷舊的。有時會把一個物件當做一生的“珍寶”。也許這個物件在別人看來再平凡不過,但是,對於一群人來說卻意義非凡,甘願捨棄所有,珍藏幾十年。

在吉林高院院史館就有這樣一個老物件——一把木質舊長椅。雖然歲月的痕跡早已斑駁了它的周身,但是它仍然散發著一種魅力和精神。

一把舊長椅見證了70年來汪清法院推進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歷程

這把舊長椅的故事要追溯到70餘年前。1948年,延邊州的汪清法院建院時,用它做辦公用椅。在更換辦公座椅後,第一任老院長認為這把長椅見證了汪清法院的建立和人民司法事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便將它保存在了法院庫房。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任一任地傳了下來。70餘年裡,即使遇到東北極寒的天氣,大家都沒有把它劈斷作為柴火點了取暖。

在汪清法院的第一任老院長去世前再三叮囑:“一定要將它保管好,讓後人能夠看到這段歷史”。得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史館要開館,汪清法院專程從360公里外的汪清縣把這把長椅小心翼翼地送來,激動地說“要物歸原主”。

70年後的今天,這把舊長椅靜靜地陳列在院史館的綜合展區,它所蘊含的意義早已超出一把舊長椅本身,它不僅詮釋著一代代吉林法院人為吉林司法事業摸索與奮鬥的毅力,也象徵著法院人代代傳承的堅毅且樸實的精神。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那華鵬

編輯:馬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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