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2月8日——2月14日,事关建筑企业和建筑人士的热点资讯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1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出台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导则》适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或临时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明确了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原则、选址、建筑设计、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空调、电气及智能化、医用气体和运行维护等多方面要求,提出了负压病房改造参考方案,并收集汇总了医疗类建筑相关主要建设标准目录。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2应急医疗设施可以不进行招标


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3交通运输部:力争2月20日前复工


2月8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称,做好疫情防控,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复工。除湖北省和其他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地区外,气候条件符合施工要求的,原则上应在2020年2月15日前做好复工准备,力争2月20日前复工。积极研究改进招标方式,鼓励优先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4住建领域从业单位1人以上被确诊,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2月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表明住建领域从业单位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5雷神山医院正式建成交付使用


2月8日,武汉雷神山医院正式交付使用。1月25日,火神山医院开始建设,经过10天10夜奋战,总建筑面积7.99万平米、可容纳1600张床位的雷神山医院于2月6日开展验收并逐步移交。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6税务总局:单位发的药品、口罩不算工资免征税


2月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7权威解读,因疫情影响的工期延误可免除责任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室负责人表示,对于因疫情管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早在2月4日,南昌市住建局就发布通知: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应将约定的工期顺延。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8住建局:因疫情而产生的工程费用可列为工程造价成本


2月11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产生的实际费用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


2月13日,郑州市住建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正式明确:自2月13日起,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


一周热点回顾丨疫情措施密集出台,方便企业与工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