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聊聊心里话:如何看待防卫过当?

一起聊聊心里话:如何看待防卫过当?

  事先说明,这篇文章仅是对法条的客观分析及评价,希望我们的法律能够越来越人性化,变得更加完善,无意冒犯,望通过。

  首先,笔者承认我对于这条法律是不喜的,为什么呢?我们暂且不提细节,先从防卫过当所保护的对象来说,它保护的其实是一批从事暴力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我不知这是仁慈,还是悲哀,但却始终不理解,为何我们的法律要保护这些恶人?

  如果说为了维护社会安定,那为何不从暴力的源头加以遏制?那么暴力的源头是谁呢?很明显,这不可能是采取反制行为的防卫者,而是率先采用暴力手段的执行者。为何这些暴力执行者敢这么肆无忌惮?那些寻衅滋事者屡禁不止?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防卫过当,为他们提供了一条法理上的人身安全保障,从而降低了他们的犯罪成本。

一起聊聊心里话:如何看待防卫过当?

  其次,我们再分析一下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注意正当防卫仅适用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却没有对正在进行的判定做出详细的认定条款,什么情况下、多久后才属于进行结束?这就导致暴力犯罪结束的权利落到了犯罪分子手中!犯罪分子可以随时投降,以得到保全。看似合理却存在诸多漏洞,譬如人心难测,更何况是暴力犯罪者?我们无法判定犯罪者的内心想法,若他是假意投降意图趁机偷袭或逃走,该如何?而且公民不是执法者,作为暴力犯罪的承受一方本就处于弱势,再承担这种风险很可能就受到更严重的伤害乃至生命。

  举个例子:你走在街上,突然有个流氓给了你一拳,然后他转身就跑,你便去追,追了一阵他停下投降,结果他趁你不备再次踹了你一脚逃跑,再次投降,如此反复……这期间只要你在他投降后还手就不是正当防卫,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倘若暴力执行者藏有凶器呢?试问你有几条命?

  所以对于暴力犯罪的进行结束,很有必要出台一系列详细认定条款,而不是说犯罪分子想什么时候结束就什么时候结束,想怎么结束就怎么结束。

一起聊聊心里话:如何看待防卫过当?

  最后,再看看何为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且不谈犯罪进行中被害人的心理、情绪等种种主客观环境,在犯罪行为进行中,让作为弱势的被害者把握防卫尺度,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危险的行为,更何况犯罪行为的结束和开始是掌握在犯罪分子手中的,可犯罪分子能够相信吗?

  好在,欣慰之处是我们的法律正在完善,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愿有一天,人人敢于抗暴,而施暴者畏首畏尾,暴力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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