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是否應該拉黑,從此不再聯繫?


分手後,是否應該拉黑,從此不再聯繫?

  “前任”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個敏感的話題,無論你們曾經多麼美好,但從分手的那一刻開始就再也不是原有的味道了。

  分手的原因各有不同,可能是兩個人的主觀矛盾造成的分歧,也可能是客觀環境導致的無奈,更有甚者是源於赤裸裸的背叛,可無論如何分手終歸都是一種不快。

  有的人分手後會把前任拉黑,希望儘快忘掉。也有人會因為種種原因,留戀過往,乃至希望有一天能或許出現新的轉機,再續前緣。

分手後,是否應該拉黑,從此不再聯繫?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結果自然也不盡相同,這本無可厚非,是否繼續留戀是你自己的選擇,但有一條前提,不要因此傷害到他人。

  當你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時,如果因為你對過去的留戀,傷害到現有的愛人,這便是過失。我們可以把戀愛看作是一種排他性的情感契約,從分手開始前任就成為了過去,契約中斷,你變成了自由人,你可以選擇重新續約,也可以尋找新的締約者。但若你締結了新的情感契約,自然要一心一意忠於現在的締約者,與過去斷絕,三心二意這種事情沒有人會喜歡,無論是愛人,還是老闆對這種人都反感至極。

分手後,是否應該拉黑,從此不再聯繫?

  可是總有人傻傻的以為,不做愛人還可以當朋友,卻不知懷有這種想法的人多數不是什麼善類。若是真的對你仍有愛戀就不會分手,分手了又與你保持所謂的朋友關係,其實並非捨不得,而是出於利益考量把你作為了一個備胎。這樣他/她就可以在尋找新的獵物的同時,與你保持一種若棄若離的關係,當有一天你徹底去價值的時候,就是結束之時。

  這種複雜的“朋友”關係,在當今社會並不少見,有時雙方都明白,只是各自並不挑明,處於一片混沌之中。更有甚者哪怕有了新的戀人,仍舊會跟前任保持這種複雜的“朋友”關係,因為在他/她眼裡,現在的你或許也是一個選擇。這種人其實根本不相信愛情,也不配擁有愛情,他們眼裡只有利益,想要獲得他們的忠誠難於登天。

分手後,是否應該拉黑,從此不再聯繫?

  對於這種人,不要以為你能拯救,因為你不是神,你的人力、財力、物力以及心力都是有限的,最後結果很可能就是將你剝削的一無所有後,他/她再次離去。

  尼采曾經說過:“我是太陽,光熱無窮,只想給予,不想取得。”所以,最後他瘋了,自殺了。是啊,人終歸不能超凡,更何況即便是太陽也是存在壽命的,何況我們呢?

  所以,若是你要想有新的開始,最好與過去斷絕,更要遠離那些與前任不清不楚的人。這不僅是對愛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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