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換購車有風險 上海市消保委發佈“五項提醒”--財經--陝西--地方--首頁

人民網上海5月6日電 (鄔迪)隨著上海市《關於提振消費信心強力釋放消費需求的若干措施》的出臺,汽車市場也將迎來消費高峰期。不少消費者傾向於“置換購車”,可同時實現新車購入與舊車出售。但由於部分消費者不熟悉置換方式及流程,易引發消費糾紛。

近日,徐女士給上海市消保委來電投訴稱,其於2014年10月在某4S店置換購車,購車協議約定,徐女士通過該店購入某款價值21萬元的車輛,同時將其名下舊車以3000元價格置換給4S店。然而今年3月初,徐女士突然收到交警部門短信,被告知其名下舊車已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經徐女士查詢,原來該車在她置換購車後一直未完成過戶,甚至還存在多起交通違章記錄。經調查,雙方協議未對具體過戶週期作明確約定,年數過久,無法還原當初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的真實原因。後經調解,4S店同意承擔車輛違章責任,並陪同前往交警部門處置後續事宜。

針對這種情況,上海市消保委向滬上消費者發佈了相關提醒,提示消費者在置換購車前後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擇適宜置換方式。舊車置換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在購入新車的4S店置換,舊車價款可抵扣部分新車款項;二是將舊車賣給二手車經銷商,直接獲得相應價款。建議消費者事先通過汽車相關網站、二手車市場或專業人士對舊車價值進行諮詢和評估,同時留意4S店置換補貼和優惠政策,理性選擇合適的置換方式。

二、簽訂詳細書面合同。除關注新車銷售合同外,消費者還應當與二手車經銷商或4S店簽訂詳細的舊車交易合同,明確合同類型和經營者服務性質。如經銷商接受消費者委託出售舊車的,應當簽訂相關委託合同,需註明委託車輛基本狀況、委託售價、佣金支付方式、委託期限等;如經銷商直接收購消費者舊車的,應當簽訂相關買賣合同,需註明車輛價款、結算方式、交付時間、違約責任等。

三、確保手續證件齊全。為保障舊車及時置換和順利辦理相關手續,消費者務必提前清除車輛違章記錄,確保不存在車輛抵押等產權糾紛。同時,消費者還要檢查車輛手續是否齊全,如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憑證、原始購置發票等相關材料。

四、謹防過戶環節風險。消費者不管通過何種方式置換,舊車過戶手續都是必須要辦理的。只有辦理完舊車過戶手續,才算實現舊車所有權的轉移。消費者應當與二手車經銷商或4S店明確過戶週期、過戶費用及責任承擔。涉及本市車輛過戶的,建議消費者攜帶材料共同前往窗口辦理;涉及異地車輛過戶的,消費者可委託辦理,但建議消費者主動跟蹤關注過戶進展,及時索要相關過戶手續交易憑證,避免拖延過戶而引發漏審、違章等風險。

五、留意車牌保留期限。消費者在申請辦理新購車輛註冊登記時,可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車輛車牌號碼。但需要留意兩個時間節點,一是使用原車牌號碼超過1年;二是原車輛註銷、遷出或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為2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