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現在還要提倡嗎

“百善孝為先”,作為傳統道德教條,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以至於,現在還有不少要要把“百善孝為先”掛在嘴邊。問題是,現在強調“百善孝為先”,合適嗎?

任何一國或一族的傳統,都歷經時間滄桑,具有自發內生的特質,吾人自當對其抱有溫情。然而,世事總有變遷,尤其晚近數百年間,無論中外,文明的形式與內涵都發生了莫大的變化,時至今日,一種值得現代教育者弘揚的傳統價值,必須符合兩個基本的特質,一是自發和內生,而須儘可能摒棄任何強制與灌輸的方式;二是不能有損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個人獨立人格與尊嚴之養成。

百善孝為先,現在還要提倡嗎

作為對孩子的道德教育,當然會指向是要尊重孝順父母,孝順父母這個道德指向,顯然有其合理的內核,也符合包括我們教師在內的一般社會成年人的樸素心願。但是,如果強化“百善孝為先”,則隱含了強調無條件的孝,這與今時今日引導學生敬愛父母所應有的教育理念與方式不符。

對於傳統孝道教條,五四前後,中國最早一批學貫中西的大師,如魯迅、胡適、梁啟超等都有詳細有力的批判。這裡就不詳細展開。孝順父母,站在現代文明的角度看,都必須站在這樣一個底線之上:子女與父母,學生與老師在人格上,在思想自由上,乃至在個人選擇上都是平等的主體。所謂敬愛與尊重,不再是一種強制性的道德規範,而應該是一種雙向的,內生的情感,是有代際差異的不同生命之間平等與自由的互動。

從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來看,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而是獨立的生命個體,父母只盡到法律上的教養義務,並不足以要求子女必須孝順與服從。首先父母要尊重子女的人格尊嚴,其次能理解和體貼子女的感受,最後在人生經驗和日常情感(陪伴與呵護)等方面對子女有莫大的影響,父母才能贏得子女發自內心的敬愛。

而且,相對於成年的父母,未成年人是弱勢群體。任何指向未成年人的單向灌輸與暗示性強制,站在教育者的角度,都應該剋制強者壓制弱者的衝動。

今天的教育,包括父母對孩子的教育,都應該站在現代文明的角度上進行審視。如果一味地講“古已有之”,難免要與現代文明的要求產生衝突。“百善孝為先”,如果有現代文明的尺子量一量,可能已經很不合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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