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这些新生儿家长 请在6月30日之前为孩子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兰州市这些新生儿家长 请在6月30日之前为孩子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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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按规定为其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202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在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内按规定正常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机制,切实减轻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对家庭的经济负担,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转发《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确保新生儿监护人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及时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问题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202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在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内按规定正常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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