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用户7669244292291


您好!

目前这个阶段,不能说不能办,但是比较难。有些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不经过公证、直接办理,但是仍然不是主流的办理方式。

以下从两个方面:为什么比较难、如何绕过公证办理房产继承,分别说明一下。

为什么比较难?

1.历史政策沿革的原因

在之前1991年8月31日,司法部门与建设部联合发了一个通知:《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个文强调了“必须公证”: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所以,所有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都得先走公证(无争议)、再走过户手续。

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下发了一个通知: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

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宣布了上述通知废止、不必须公证。

但是,问题就来了。继承人完全可以选择不公证(公证需要缴纳不菲的费用),而实际办理过程中,不公证又办不了,这不是矛盾么?

2.相对客观的原因

之所以说“相对客观”,并非是绝对障碍。部分地区已经根据上述细则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实施规范。但是,最大的障碍在于:

  • 办理房产的机构,对于继承是不专业的。没法强制不动产登记中心必须熟知继承有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就得必须有个人能代替他们作证,这个“证人”,要么是法院,要么是公证处。

  • 信息互通问题。例如,户籍、亲属关系、公民个人档案等等,这些信息全部是影响继承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但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掌握的最大信息是房产信息,其他信息,都得需要经过其他系统例如公安户籍系统、民政系统等获取,涉及到异地的更麻烦。怎么办?这些信息就让老百姓自己去解决——就衍生于一堆的材料需求,继承人不得不去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所以,归根结底,政策是好的,出于对老百姓更加方便的初衷。但是实施过程中需要支撑、配套的东西相对滞后,就造成了:取消强制公证4年多以来,原有的办理方式依然在大范围延续。

如果绕过公证办理房产继承?

如果不公证、直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好处是:公证费用可以节省,但是,麻烦程度一样不少。办理流程相当于把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都集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而已。

继承人准备好材料:

房产证明。

  • 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注意,这也是一个麻烦点,有些地区不仅仅要求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还要求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材料。

  • 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同上,有些地方也要求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死亡的,要求出示死亡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亲妈是不是亲妈、爸妈是不是夫妻,等等。

所有继承人拿着上述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

所以,按照目前实行的操作方式,真想绕过公证去办理,不取决于继承人,而是取决于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再多说一句:之前有过这样的案例,继承人要求不动产直接登记中心办理被拒绝、要求先公证再办理,继承人投诉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后来办理了。这或许也是目前一个可供借鉴的手段。


一纸家书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也就是说“公证”的环节已经不再强制了。因而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可以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如果不公证的话,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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