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幢自建楼,各种原因一直闲置,还需申报缴纳房产税吗?

我公司有一幢自建办公楼,之前是对外出租来,按照租金12%缴纳房产税,现在由于各种原因客户不租赁了,一直闲置着,请问还需要申报缴纳房产税吗?如何缴纳?

答复

需要申报缴纳房产税,按照从价计征来缴纳,税率1.2%。

参考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 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本文来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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