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類情形,不得計入關稅完稅價格

下列六大類費用,如能與該貨物實付或者應付價格區分,不得計入完稅價格:

這六類情形,不得計入關稅完稅價格

1、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後的基建、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援助費用,但保修費用除外;

2、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之後的運輸費用、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3、進口關稅及其他國內稅收;

4、為在境內複製進口貨物而支付的費用;

5、境內外技術培訓及境外考察費用。

6、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利息費用:利息費用是買方為購買進口貨物而融資所產生的;有書面的融資協議的;利息費用單獨列明的;納稅義務人可以證明有關利率不高於在融資當時當地此類交易通常應當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沒有融資安排的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的價格與進口貨物的實付、應付價格非常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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