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学生住宿费收取最新通知!丨陕西今日无新增

陕西发布学生住宿费收取最新通知!丨陕西今日无新增

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文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

陕西发布学生住宿费收取最新通知!丨陕西今日无新增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陕西省开学复课实际情况,现就防疫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规收取学费(保教费)。要严格落实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对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陕教明电〔2020〕2、3号),有序组织开学复课,各级各类学校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

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三、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对防疫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陕教财办〔2020〕7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用好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通过减免学费或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陕西发布学生住宿费收取最新通知!丨陕西今日无新增

本地疫情:2020年4月28日8时至29日8时,陕西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已连续 69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已连续66天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已连续67天无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9日8时,陕西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245例(治愈出院242例、死亡3例),治愈率98.78%。

境外输入疫情:

2020年4月28日8时至29日8时,陕西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9日8时,陕西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1例(治愈出院11例,无死亡病例),现有50例。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5例(解除隔离2例,转为确诊病例1例),现有12例。当前隔离密切接触者308人。

31省区市新增22例确诊病例

其中1例本土病例

4月2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例,其中2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为境外输入疑似病例(内蒙古1例,上海1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例,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9例(境外输入4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993例(境外输入13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511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037例(出院811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5例(出院33例),台湾地区429例(出院307例,死亡6例)。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官网 陕西省卫健委 央视新闻

第一新闻编辑: 刘璐 王玥瑶

审核:邱陆 孙明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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