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检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文质量

潼关检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文质量

培训会现场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公文质量,4月20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培训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部室内勤参加了培训。

潼关检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文质量

会上,组织学习了《全市检察机关“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处理中常见问题的通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程序。并现场抽查2019年以来本院制发的10个文件,对发文中存在的的格式不规范、布局不合理、存在错字别字、标点符号运用不严格等问题现场指出,纠正错误,共同整改提高。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起草文稿。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制发公文严格把好语言关、文字关、格式关,精心、精细办好每一份文件。要规范审签程序。公文审签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发文稿纸”,注明承办部门、起草人、审核人、签发人,不得随意更改记录信息的相关内容。要改进公文文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扬“短实新”文风,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不以院、院办文号发文。

潼关检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文质量

潼关检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文质量

最后,梁春强同志要求全体干警: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思想上要充分意识到公文处理是发挥公文效用的重要环节,树立公文处理无小事,事事关大局的思想,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自觉遵守公文处理规则。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部室内勤为文稿的直接经办人,负责文稿的起草、校对工作;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修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为进一步修改、审核后签发。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号打印。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将公文处理质量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明确相应的减分标准,对公文处理中因出现事务、差错被上级院打回或通报批评的,除责令及时收回公文、书面更正等补救措施外,每次扣减相应分值;对连续出现3次被上级院打回或者通报批评的,要按照严重不负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并追究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强,收获很大、受益很深。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学以致用,在制发公文中强化培训成果转化,提升公文处理质量,共同推动潼关检察公文处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后,院办公室还将《陕西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挂在检察内网供大家参考学习。

供稿:潼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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