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檢察: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公文質量

潼關檢察: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公文質量

培訓會現場

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公文質量,4月20日,潼關縣人民檢察院召開“公文質量提升”專項工作培訓會。辦公室全體人員和各部室內勤參加了培訓。

潼關檢察: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公文質量

會上,組織學習了《全市檢察機關“公文質量提升”專項工作實施方案》、《陝西省檢察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全市檢察機關公文處理中常見問題的通報》等文件,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和《陝西省檢察機關公文處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公文擬製、辦理、管理等程序。並現場抽查2019年以來本院制發的10個文件,對發文中存在的的格式不規範、佈局不合理、存在錯字別字、標點符號運用不嚴格等問題現場指出,糾正錯誤,共同整改提高。

會議強調:全體幹警要認真起草文稿。嚴格按照“誰起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所制發公文嚴格把好語言關、文字關、格式關,精心、精細辦好每一份文件。要規範審籤程序。公文審簽過程中要認真填寫“發文稿紙”,註明承辦部門、起草人、審核人、簽發人,不得隨意更改記錄信息的相關內容。要改進公文文風。嚴格控制發文數量,發揚“短實新”文風,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不以院、院辦文號發文。

潼關檢察: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公文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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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梁春強同志要求全體幹警: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思想上要充分意識到公文處理是發揮公文效用的重要環節,樹立公文處理無小事,事事關大局的思想,保持高度的工作責任感,自覺遵守公文處理規則。二是要壓實工作責任。各部室內勤為文稿的直接經辦人,負責文稿的起草、校對工作;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責修改、審核工作;分管領導為進一步修改、審核後簽發。辦公室工作人員編號打印。三是要嚴格責任追究。將公文處理質量納入績效考核範疇,明確相應的減分標準,對公文處理中因出現事務、差錯被上級院打回或通報批評的,除責令及時收回公文、書面更正等補救措施外,每次扣減相應分值;對連續出現3次被上級院打回或者通報批評的,要按照嚴重不負責任追究相關人員直接責任,並追究分管領導和部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參加培訓人員一致認為,此次培訓主題鮮明、內容豐富,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很強,收穫很大、受益很深。大家紛紛表示,在今後工作中將學以致用,在制發公文中強化培訓成果轉化,提升公文處理質量,共同推動潼關檢察公文處理工作邁上新臺階。

會後,院辦公室還將《陝西省檢察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掛在檢察內網供大家參考學習。

供稿:潼關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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