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到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近日,湖南桂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赴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军、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蒋达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小琳和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唐桂清、民事口各庭长及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律师代表、县人大代表雷渊仁等参加了会议。

桂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到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座谈会上,唐桂清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汇报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923件,占案件总数的 48.08 %,诉讼标的额达18.07 亿元,审结10250件,结案率93.84 %,服判息诉率89.62%。与会人员就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探讨,各人结合自身岗位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唐小琳对县人大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桂阳法院将以此次民事审判工作调研为契机,做到“三个注重”,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注重辩证司法、服务大局,突出解决影响、制约桂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和热点问题;二是注重和谐司法、案结事了,突出保障民本民生、化解纠纷信访隐患;三是注重公正司法、取信于民,突出夯实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黄爱军充分肯定了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更好服务桂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加大审判公开、庭审直播和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四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全力提升办案水平;五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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