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摘要】原告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后原告房屋被拆除,理由是被认定为危楼,而本人尚未签署补偿协议,也未得到任何补偿。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法院经审理认为,x区政府系以危险房屋的认定作为事实要件作出了责令拆除的决定。但案涉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x区政府不具有拆除案涉房屋的职权,且被诉拆除行为不符合拆迁中拆除房屋的法定程序。故该拆除行为应该确认违法。

关键词】行政诉讼,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危楼,超越职权

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一.基本案情

刘某某的房屋位于x市x区x街x号楼x房,该房屋所在地块于2007年被列入拆迁范围。2018年12月10日,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x市x区安全生产管理局、x市x区房产局、x市公安局x分局、x市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x街道办联合下发《通告》,以x街36号、36-1号、46号和48号房屋经安全检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为由,告知将联合对上述房屋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拆除危楼。

2018年12月12日,上述六部门联合下发《催告书》,催告房屋住户限期自行搬离。2018年12月19日,x区政府发布《拆除决定》,载明:“房屋所在楼体经安全检测,将此处定为D级危房,建议拆除重建。因此处已被列入征收区域,不适合重建,故责成x街道办牵头,x区房产局、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楼体拆除及居民避险工作。”

2019年2月11日,刘某某的房屋被拆除。刘某某不服,诉至本院,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二.被告观点

本机关未实施被诉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是适格的被告,应当驳回对答辩人的起诉。x区房产局、x区应急管理局、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x市公安局x分局、x街道办共同下发《通告》、《催告书》,实施拆除行为,因此,本机关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本案不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且本机关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本案。刘某某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应驳回起诉。案涉拆除行为发生在2019年2月11日,但刘某某直至10月11日方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假如认为被告主体资格不存在问题,本案的拆除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2007年案涉房屋所在地块列入征收范围,刘某某拒绝搬迁。为此,经申请,x市房产局对原确定的拆迁期限进行了延长,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

期间,2017年9月22日,x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制定了《x地块未签约住宅拆迁补偿方案》,提出对房屋补偿价格由被拆迁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时点并与被拆迁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认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价格,并给予2007年9月以来的综合损失补助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但被拆迁人仍予以拒绝。

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考虑到房屋现状,2018年10月,x区房产局委托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x街x号建筑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建筑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的危险性评级为D级,整体危险,并建议立即整体拆除。故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x市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市x区房产局、x市公安局x分局、x市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x街道办于2018年12月10日下发了《通告》、于2018年12月12日下发了《催告书》,后实施了拆除的行为。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x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危险房屋管理的法定职权,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x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实施案涉行政行为的行为依据,同时,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履行了催告、公告的程序。请贵院依法审查并支持本机关的请求。

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三.原告认为

本人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2019年2月11日,本人的房屋以被认定为危楼为借口,被拆除,而本人尚未签署补偿协议,也未得到任何补偿。因x区政府为征收主体且为征收行为的最终受益者,且有其盖章作出的《关于责成x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x街36号等四栋危楼消除安全隐患予以拆除的决定》。本人认为,行政行为目的不当,其拆除本人房屋的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违法。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支持诉讼请求。

四.律师意见

x区政府系以危险房屋的认定作为事实要件作出了责令拆除的决定。x区政府认定案涉房屋属危险房屋,但案涉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x区政府不具有拆除案涉房屋的职权,且被诉拆除行为不符合拆迁中拆除房屋的法定程序。x区政府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故该拆除行为应该确认违法。

五.法院判决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法院判决,确认x市x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11日对刘某某位于x市x区x街x号x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即使是危楼区政府亦不具拆除职权

参考资料】1.征收拆迁:未达成补偿协议,居住房屋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拆除。2.行政诉讼:征收拆迁工作中,不得实施断电及建筑垃圾封堵出行道路。3.征收拆迁:对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应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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