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燃烟花爆竹 共建美丽博山”倡议书

“不燃烟花爆竹 共建美丽博山”倡议书

不燃烟花爆竹 共建美丽博山

广大市民朋友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期,“春节霾”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新隐忧。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2018年春节前夕,全区市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自觉不放烟花爆竹,整个春节空气清新、静谧祥和,这是我们齐心协力取得的丰硕成果。

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如果因为固守旧的习俗,肆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在此,区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烟花爆竹,共建美丽博山。

一、城区人口密集、楼群林立,提倡市民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贴对联窗花、挂红灯笼等方式来表达祝愿。

二、城区之外的广大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扫。

三、春节之外的其他节日和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四、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五、倡议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率先不放。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市民积极响应倡议,做好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企业、商户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守护环境的行动中,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我们等待您的加入。让我们在这个春节,没有爆竹声声辞旧岁,只闻笑声朗朗迎新春。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博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博山区司法局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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