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员|“调解老大哥”播撒法治种子

有着30余年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的朔州市平朔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军,被当地群众称为“和谐使者”“调解老大哥”。

王军急群众所急,帮企业所需,解民生之困。30 多年来,他共调解民间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调处成功重特大纠纷、制止群众性械斗12场,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阻止和疏导群体性上访3起,处理突发纠纷事件2起,23对濒临破裂的家庭和好如初,6位被子女虐待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帮助11名刑释解教人员改邪归正、勤劳致富,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把法治的种子播进群众的心田,撑起了企业和社区的一片安宁。


心系群众 尽职尽责

自从他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始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当好调委会主任,他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自筹费用多次赴其他省市和周边地区学习借鉴人民调解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和分析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着重研究社区各类矛盾纠纷的对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及时调解好每一件矛盾纠纷,他几乎没有节假日,即使偶尔休息一天,也是去探望远在大同患肺心病多年的母亲。2009年母亲病危,他赶回大同,刚进家门十几分钟便接到单位电话,称社区一建筑工地因夜间施工扰民、群众阻拦不让施工,水泥罐车内的水泥时间长了会凝固,可能给施工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纠纷刻不容缓,他把母亲交给哥姐照料,立即抽身赶回朔州。纠纷调处好后,已是深夜。电话铃声响了,他接起一生中最不愿意听的一个电话, “母亲走了。”泪水夺眶而出,他失声痛哭,这是他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但让他感到欣慰的是,社区居民夜间再没有被施工噪音侵扰,施工方也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且工程得以圆满竣工。

不怕辛苦 不畏险阻

王军的座右铭是“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做事”。时刻不忘依法调解,公正调解,在遇突发事件时镇定不乱神,在调凶险纠纷时不畏惧。

2003年4月的一天,王军在办公地点所在的平朔集贸市场二楼调处一起租赁费纠纷时,突然听到吵声大作,其中有人喊“杀人啦”,他顿时感觉情况紧急,飞步跑出办公室向吵闹方向跑去。只见一群人互相对峙,其中二人手持铁锹,另一人手里握着一把砍刀,剑拔弩张,王军不顾个人安危冲入人群中,站在对峙双方中间高喊“我是人民调解员,有话好好说,千万不要动怒”,一番劝解,稳住了双方情绪。原来,集贸市场房屋租赁户王某所租店铺门前被生活区周边一村民李某占用,王某因李某挡在自家门前影响其生意争吵起来,互不相让,越吵越凶,王某为出一口气,叫来自家兄弟姐妹,李某不甘示弱纠集三亲六友,准备拼个你死我活。王军了解情况后,将双方请到调解中心办公室,同时恳请集贸市场管理科出面协助调解和帮助李某另寻摊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及时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善抓机遇 锐意进取

在人民调解政策上、法律上,王军都把握得恰到好处。2010 年,是平朔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天时、地利、人和之年。2011 年 1 月 1 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前,2010 年 7 月 9 日,朔州市司法局与平朔公司一起,将政府调解资源和企业调解人员进行整合后,成立了平朔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王军的积极努力争取下,平朔公司和生活服务中心两级班子领导拨资金、定场所、建机构、调人员;企业调解委员会配齐了硬件和软件设施,组建了12个调解小组,编制固定了17名人民调解员,吸收了22名包括老干部、人民教师、医生、律师和社区工作者在内的人民调解志愿者。

2012年3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和广大干警听取王军的经验介绍,省司法厅对平朔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赞扬。2017年8月9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专程调研平朔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王军的调解水平和能力给予高度评价。

2019年7月9日,王军申请成立了朔州市首家个人品牌调解室“老王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设立微信公众号,全天候接受调解、咨询和法律帮助。

这些年来,社区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他坚定、不知疲倦的足迹。他先后被命名为“全省百优十佳” “朔州市优秀青年卫士”和“普法宣传先进”,以及朔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山西省人民调解专家和法治宣传先进个人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他所在的调解委员会于2017年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报记者 赵灵芝 通讯员 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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