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14歲少女被一對父子被迫產子,最後法庭這麼判

令人髮指!14歲少女被一對父子被迫產子,最後法庭這麼判


備受媒體關注的“河南14歲少女為一對父子生3孩案”又有新進展:據受害人小沫(化名)的代理律師趙良善介紹,2020年4月26日上午,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開庭審理鄭某敏強姦上訴一案,庭審時長約兩個半小時。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敏強行與精神發育遲滯的未成年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並唆使其子鄭某牛對被害人實施性侵害,導致被害人小沫先後與其父子二人生育三個子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犯罪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鄭某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對本案的全部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令人髮指!14歲少女被一對父子被迫產子,最後法庭這麼判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1]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

強姦在我國是重罪。刑法對有期徒刑的規定是“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其中“三年”是個分界線,判處三年以上就屬於重罪了,而刑法對強姦罪上來先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可見強姦犯罪是重點打擊對象。古代有十惡,現代也有類似的一系列罪名,從重處罰或者不酌情減輕罪刑,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強姦、爆炸、放火、綁架、投放危險物質”以上都是嚴重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罪名,都是重點打擊對象。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後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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