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14岁少女被一对父子被迫产子,最后法庭这么判

令人发指!14岁少女被一对父子被迫产子,最后法庭这么判


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14岁少女为一对父子生3孩案”又有新进展:据受害人小沫(化名)的代理律师赵良善介绍,2020年4月26日上午,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开庭审理郑某敏强奸上诉一案,庭审时长约两个半小时。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敏强行与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唆使其子郑某牛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导致被害人小沫先后与其父子二人生育三个子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郑某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对本案的全部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令人发指!14岁少女被一对父子被迫产子,最后法庭这么判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强奸在我国是重罪。刑法对有期徒刑的规定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其中“三年”是个分界线,判处三年以上就属于重罪了,而刑法对强奸罪上来先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可见强奸犯罪是重点打击对象。古代有十恶,现代也有类似的一系列罪名,从重处罚或者不酌情减轻罪刑,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绑架、投放危险物质”以上都是严重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罪名,都是重点打击对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试法,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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