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学经典,传承中华文化:《资治通鉴》之秦纪三(32)

学习国学经典,传承中华文化:《资治通鉴》之秦纪三(32)

【原文】

二世曰:“凡所为贵有天下者,得肆意极欲,主重明法,下不敢为非,以制御海内矣。夫虞、夏之主,贵为天子,亲处穷苦之实以徇百姓,尚何于法。且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

【译文】

秦二世说:“但凡能够尊贵至拥有天下的人,应该能够为所欲为,极尽享乐。君主重在修明法制,下面的臣属就不敢胡作非为,这样就能驾驭天下了。虞、夏的君主,虽然贵为天子,却亲自深入穷苦的实际以安抚百姓,这有什么可效法的呢。况且先帝由诸侯起家,兼并天下,天下已然安定后,就对外防范四夷安定边境,对内修建宫室彰显得意,而你们是看到了先帝业绩的开创的。如今朕即位,不过两年的时间,却盗贼蜂拥而起,你们不能加以禁止,还想要废弃先帝创立的事业,这对上不能报答先帝的恩宠,对下不能为我尽忠效力,你们凭什么占据着官位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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