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来源: CCTV今日说法,案件来源:节目《“意外”追逃》,记者:杜红。


“失忆”男子求助警方

2020年2月17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南宁派出所接到一个男子的报警求助电话。报警男子说自己2月16日在街上行走时,突然昏倒后便失忆了,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忘记了,现在又冷又饿,身无分文。说完他便掩面痛哭,看起来十分无助。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接着,他掏出一张1月12日从晋江到曲靖没有身份信息的手写登车证明,希望警方可以帮助他回家。然而,报警男子异常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从晋江到曲靖乘坐高铁很快就可抵达,而他却选择乘坐两天两夜的大巴车。同时,在与民警的交流中,男子说话思路非常清晰,和失忆患者的状态大相径庭。

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需严格登记。随后民警收集了报警男子的人像信息,经过比对,该男子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相似度。这名犯罪嫌疑人叫高天才,于1999年参与河南省一起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并在犯案后出逃,至今下落不明。


后来,经过民警进一步讯问,男子终于承认自己就是在逃嫌疑人高天才。17岁那年,高天才帮同学打架,慌乱中持刀刺中被害者韩某心脏,韩某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原来,逃亡的这些年高天才一直在外打工,卖过盒饭,收过废品。直到2020年春节前,别人都回老家过年,他无处可去,就独自到云南游玩。没想到疫情防控期间,警方和街道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报备,于是,高天才想到通过谎称失忆来继续逃脱法律的制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3年隐姓又埋名

2020年3月,新疆乌鲁木齐警方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男子出示身份证,自称郭胜忠,但经警方核实,郭胜忠早已死亡。警方通过该男子的口音,推断其为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人。于是,新疆警方寻求三台警方帮助协查。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根据排查,三台警方认为嫌疑男子与1987年发生在三台县北坪村的一起持枪杀人案件的逃犯李宗强十分相像。


警察随即来到三台县北坪村进行走访。然而,李宗强的父亲早已去世,老家的房子也荡然无存。在村民们仅存的记忆中,警方得知,33年前的李宗强家里除李宗强外,还有其父亲、继母以及继母带来的弟弟李宗洪。


据村民回忆,弟弟李宗洪玩世不恭,常常游手好闲,频繁偷耕牛、偷粮食,甚至搅黄哥哥李宗强的恋情。于是李宗强心生怨恨,在一个夜晚用借来的鸟枪杀害了弟弟李宗洪。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时过境迁,李宗强在村民们的记忆中逐渐淡去,如今没人认得出视频中的男子是否就是李宗强。但是警察发现,李宗强的堂弟和李宗强的模样非常相像。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经过比对,警方确定这名嫌疑男子,就是出逃了33年的犯罪嫌疑人李宗强。警方即刻前往乌鲁木齐对李宗强进行逮捕,李宗强也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李宗强已被带回三台县进一步审查。

14年东逃西窜终落网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2020年1月以来,浙江省诸暨市各街道办与派出所对流动人员进行信息核查。2020年2月10日下午,排查小组来到唐山村的一户出租房内,核实租户身份。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当民警要求一名周姓男子出示身份证时,他称自己的证件很早就丢失了,一直没有补办,连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了。同时,这名周姓男子给警方提供的姓名及住址也完全核查不到。


这种情况十分少见,当天下午5点,民警再次上门找到这名周姓男子进行核查。对警察的问话,他闪烁其词,令人生疑。周姓男子称,他只有一部手机,没有银行卡,也从来不用微信和家人联系。更令人怀疑的是,当警方想要拍照进行身份核查时,该男子躲躲闪闪,故意做出各种表情来阻碍民警拍照。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周姓男子的异常举动,让办案人员感到另有蹊跷。于是警方把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查实身份。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周姓男子决定说出藏在心里14年的秘密。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原来,这名男子名叫刘显华,今年42岁。2006年,他在广东打工时和工友发生冲突,将工友杀害后逃亡在外。14年来,刘显华每一天都胆战心惊,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一直牵挂着家乡的父母,却从来不敢与他们联系。


目前,刘显华已被押解至广东,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疫”外收获,逃亡多年的逃犯纷纷落网 | CCTV今日说法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我国法律在关于追诉期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A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规定追诉期的同时,还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凡是立了案的罪行,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过期不追诉的说法了。因此,在逃人员不要以为躲过追诉期就平安无事了,应当及时投案自首。


Q2:我们发现这些身负命案的潜逃犯,他们很多时候在当时是因为和朋友、邻里还有家人发生一些小的摩擦,最后酿成惨剧。那么这种案件,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提醒呢?


A2:即使是命案那样的重大犯罪,有很多也都是因为邻里纠纷、小恩小怨引发的。这就要求我们,与他人交往要理性平和,有话好好说。不要把矛盾搞成了纠纷,把纠纷搞成了犯罪。那样损人不利己,不值当。


Q3:在疫情防控期间,司法部门、社区、街道等通力合作,抓获了很多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那么这种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什么借鉴之处?


A3:疫情防控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追逃,给我们几个层次的启示:第一,加强配合协同公安、政法、综治等职能部门,要真正实现分工不分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事事能落实;第二,要强化基层基础、强化社区、村社的治理。公共安全、社会治理都要落实到基层社区才能起作用。因此,社区村社的党政组织要全面动员公众,广泛参与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依靠人民赢得胜利;第三,要加快科技运用。科学技术在我们生产生活中已经非常普及了,这次疫情防控中,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核心的个人信息的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在今后的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中,它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侥幸无法抹去罪行

犯罪终以惩罚来偿


编辑 | 马思雨(实习)

维护 | 韩昕林

主编 | 王秀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